教师发展示范学校申报材料

.

教师发展示范学校申报材料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知识经济、信息社会、经济全球化、新课程改革给教师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教师专业发展,是自我价值提升的需要,是学生发展的前提,是学校发展的关键。教师的专业发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成为国内外教育改革所关注的焦点。人们普遍认识到:新课改不仅指向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也力求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这就要求教师必须自觉提升自身教师素养,实现自身专业发展;而学校也必须努力创设环境和条件,关注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以适应新形势下教师专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为此我校抢抓机遇,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设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学校持续发展。

一 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对建设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进行战略部署

教师专业发展是教师内在结构不断更新、演进和丰富的过程。即教师通过接受专业训练和自身主动学习,逐步成为一名专家型和学者型教师,不断提升自己专业水平的持续发展过程。我校深刻地认识到,教师一定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自主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教师专业发展是自我价值提升的需要,是学生发展的前提,也是学校发展的关键,打造高素质教师群体,整体优化教师队伍,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全校教师达成共识,使之成为全校教师的共同愿景,引领学校走向持续发展之路。

育才中学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追求高品位的学校发展,尤其是提出建设教师专业发展示

.

.

范学校以后,学校在评估标准的指导下,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了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及《育才中学发展行动纲要》并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之中。我们的发展目标是通过建设教师专业化发展示范学校,使每一位教师都能用现代教育理念,审视自己的教学实践,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建成一支具有强烈的终身学习、自主发展的愿望的,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的,强烈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业务水平、健康的心理素质、广泛的求知能力、积极的创新意识、和谐的人际关系、持久的合作理念,能适应需求、面向未来的“专业型”、“学者型”“专家型”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师整体水平,促进整体优化。同时学校要求每位教师根据《育才中学发展行动纲要》,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学科专业化、教育专业化和职业伦理专业化的要求,制定自身专业发展的年度和未来三年发展的教师个人发展规划。学校高度重视教师心理健康,根据教师实际和学校发展需要,制定教师心理知识学习计划,通过定期举行座谈会、教师成长沙龙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流,以增进感情、舒缓压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二 完善机构、加强领导,为建设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奠定组织基础

为确保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我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张昌耀是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张昌耀同志具有深厚的理论素养和较高的学识水平,有先进的发展理念,对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建设工作的认识水平高,一直积极倡导教师应该树立“教到老,学到老,终身学习”的学习理念。对于教师专业发展,态度积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主动学习相关专著和文献资料,积累了丰厚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积极探索有效实施的方法与途径,工作思路清晰,热情高涨。有效地履行领导、指导、监督等责任。学校为此专

.

.

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按照整体协调,分工合作的原则,确定了教务处、教学部、教研组的职责和任务,做到职责分明,任务具体。建立了教师专业发展的电子档案、完善了教师学习评价、考核、奖惩制度,日常管理规范、有序、高效,管理资料项目健全、归档及时、分类清晰。

健全的组织机构,整体的协调,明确的职责,规范的管理,具体的检查,常态的监督是确保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组织基础。

三 创造条件、建章立制,让建设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具有可靠保障

一方面是物质保障。为满足教师专业发展、自主学习的需要,学校给每位教师配备一台高性能联想笔记本电脑,接入互联网,建设校园网,链接多个专业教学网站,具备了满足教师查找资料、远程学习、拓宽视野、促进专业发展需要的网络支持平台和网络环境。学校还设有专门的教师电子备课室,其装机台数完全满足教师备课、学习、研讨、交流需要。先后购买了294种教育理论专著、专业理论书籍、学科报刊杂志,如《教学工作漫谈》,《给教师的100个建议》、《各学科教学参考》等教育教学文献资料,有效地服务于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拿出专项经费,用于教师专业发展中聘请专家及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所需的资料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学校规定每年教研、培训等时间累积不得低于240个学时,这样使教师学习、培训、交流有物质、时间上的保障,从而让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建设有了可靠的物质保障。

另一方面是制度保障。我们认为,建设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离不开制度建设,为此我们建章立制,让建设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有可靠的制度保障。

.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