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专利法考试试题解析(韩晓春)

73、关于分案申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B.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与分案以后的原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当分别要求保护不同的发明

C.分案申请的说明书与分案以后的原申请的说明书必须相同

D.分案申请应当在其说明书的起始部分说明本申请是哪一件申请的分案申请

【答案】ABD 解析:

A项: 因为分案申请要享有原申请的申请日,有优先权日的,还要享有优先权日。故分案申请不论是何时提出的,也无论是第几次分案,均不得超出最原始的母案的记载范围。A项正确。

B项:分案申请提出并授权后,是一件独立的专利权。分案申请的提出,并不要求母案撤回,即母案也是一件独立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权。如果两者有权利要求相同,则会构成重复授权,故指南规定,分案和母案的权利要求不能重复。B项正确。

C项: 基于分出的是权利要求,是保护范围,而不是公开范围。故母案的说明书和分案的说明书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如母案说明书记载了A和B两个技术方案。而母案权利要求仅要求保护A方案,假定两个技术方案并不相干,不具有单一性。此时,分案中的说明书可以仅记载B技术方案,权利要求也仅要求保护B方案。C项表述错误。(参见指南第6部分第4章) D项:指南第6部分第4章第3.2节规定,“分案申请应当在其说明书的起始部分,即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之前,说明本申请是哪一件申请的分案申请,并写明原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发明创造名称”。D项表述正确。

74、钟某的下列有关肺病的预防与治疗方面研究成果中,哪些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

A. 雾霾导致肺癌发生率明显上升的发现 B. 发明了一套促进肺气肿患者康复的理疗仪器 C.发明了一种精确诊断早期肺癌的方法 D.发明了一种治疗肺结核的中成药 【答案】AC 解析:

A项: 科学发现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A项不能授予专利。

B项:理疗仪器虽然是用于医疗,但其本身是可以专利性的。B项可授予专利。

C项:诊断和治疗疾病的方法是不可专利性的,C项不能授予专利。 D项:无论是西药还是中药,药品本身是可专利的。D项可授予专利。

75、以下关于新颖性的判断,正确的是?

A.一种抗拉强度为530MPa钢板相对于抗拉强度为350MPa的普通钢板具有新颖性

B. 一种用于抗病毒的化合物X与一种用作洗涤剂的化合物X相比具有新颖性

C.一种使用X方法制备的玻璃杯与一种用Y方法制作的玻璃杯相比一定具有新颖性

D.一种厚度为25-30mm的托板与一种厚度为30mm的托板相比不具有新颖性

【答案】AD 解析:

A项:前者钢板强度高于后者许多,两者有明显区别。前者应当具有新颖性。A项判断正确。

B项:前后两个化合物是相同的,仅在于用途不同。可以申请用途发明。但作为产品发明来讲,基于是完全相同的化合物,没有新颖性。B项判断错误。

C项: 相同的产品可能用不同的方法制造,而用不同的方法制造的产品,如果是专利方法,保护可以延及到产品。但产品毕竟是相同的,作为产品来讲,两者之间不存在新颖性。C项判断错误。

D项:前后与后者在数值范围上有一个共同的端点,前者没有新颖性。D项判断正确(参见指南第2部分第3章第3.2.4节)。

76、下列对于创造性中有关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需要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来判断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

B.判断发明是否显而易见,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进行判断

C.对于转用发明而言,只有所述转用能够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该转用发明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D.只要发明的产品在商业上获得成功时,则这类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答案】AB 解析:

A项: 指南第2部分第4章第2.2节规定,“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A项正确。

B项:指南第2部分第4章第3.2.1.1节规定了判断创造性时的三个步骤:(1) 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2) 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3)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因此,B项正确。

C项: 指南第2部分第4章第3.2.1.1节对转用发明作了相关规定:“在进行转用发明的创造性判断时通常需要考虑:转用的技术领域的远近、是否存在相应的技术启示、转用的难易程度、是否需要克服技术上的困难、转用所带来的技术效果等”。即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果技术领域很近,且有技术启示,做起来也很容易,即使技术效果很好,也可能不具有创造性。C项错误。

D项:根据指南第2部分第4章第5.4节的规定,商业上的成功仅仅是参考因素。因为商业上的成功可能有许多原因,如营销策略好等。D项错误。

77、关于实质审查程序中主动修改时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主动修改 B. 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4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主动修改

C. 申请人在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前,都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主动修改 D.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主动修改 【答案】BCD 解析:

A项: 根据细则51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有两个时间点可以主动修改申请文件,一是提出实审请求时,二是收到进入实审通知书三个月内。因此,A项表述正确。

B项:根据细则51条的规定,是收到进入实审通知书3个月,而不是4个月内可以主动修改。B项表述错误。

C项: 基于主动修改涉及到审查员的检索工作,为了节约检索工作量、及合理的审查期限,细则规定了主动修改的时间。如果可以随时修改,审查员就要随时根据修改后的权利要求重新进行检索,审查期限也没有保证。C项表述错误。

D项:申请人收到一通后,只能针对审查员的意见进行修改,不能主要修改其他部分。D项表述错误。

78、关于专利申请实用性的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实用性要求专利申请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因此,专利申请主题为产品的,该产品都需要由机器设备来制造

B.一种产品的生产方法,但其成品率极低,仅有0.6%,因此属于发明无再现性,不具备实用性

C.实用性的判断应当以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所公开的整体技术内容为依据,而不仅仅局限于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内容

D.即使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产品已经投入生产和销售,也不可依此判断该申请符合有关实用性的规定 【答案】CD 解析:

A项:专利法保护的产品,不一定要机器制造,包括手工制造,当然,只要能重复再现就满足要求。A项表述错误。

B项:指南第2部分5章第3.2.1节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的成品率低与不具有再现性是有本质区别的”。成品率低并不意味着该发明不具有实用性。B项表述错误。

C项: 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共同构成了原始公开的范围,C项表述正确。 D项:某产品投入生产和销售,并不意味着该产品当然具有实用性。因为,不能排除生产过程中的随机因素,而根据指南的规定,如果具有随机因素是不具有实用性的(参见指南第2部分5章第3.2.1节)。D项表述正确。

79、甲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申请日为2016年1月12日,公开日为2016年8月25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请求保护一种产品A,以下哪几个选项构成该申请的抵触申请文件?

A.乙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一件申请日为2016年1月12日,公开日为2016年7月20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请求保护一种产品A

B.乙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一件申请日为2015年7月20日,公开日为2016年1月12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请求保护一种产品A

C.甲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一件申请日为2015年9月30日,公开日为2016年1月12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请求保护一种产品A

D.甲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一件申请日为2015年9月30日,公开日为2016年2月20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在说明书实施例中公开了产品A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