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专利法考试试题解析(韩晓春)

C项: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5条的规定,国际检索单位宣布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是不能复查的。

D项: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5条的规定,国际局由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收到国际申请的登记本而宣布该申请被视为撤回,可以在进入国家阶段后要求复查。D项正确。

54、对于一件涉及生物材料的PCT国际申请,如果申请人请求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则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申请人应当在国际阶段对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作出说明,包括保藏单位名称和地址、保藏日期、保藏编号

B. 申请人应当在进入声明中指明记载生物材料样品保藏事项的文件以及在该文件中的具体记载位臵

C. 申请人未在进入声明中指明生物材料样品保藏事项的,应当自进入日起4个月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D. 申请人应当自进入日起4个月内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满未提交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答案】AB 解析:

A项: 根据细则第107条的规定,进入中国的PCT申请如果涉及到生物材料的保藏问题,必须在国际阶段对样品的保藏作出了说明。只有这样的情况下,进入中 国时在申请中说明才予以承认。A项正确。

B项:根据细则第108条规定,如果满足了上述说明的要求,则“申请人应当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中指明记载生物材料样品保藏事项的文件以及在该文件中的具体记载位臵”。B项正确。

C项: 根据细则第108条的规定,在4个月内补交是正确的,但没有补交的后果是视为未提交保藏,而非申请视撤。C项错误。

D项:根据细则第108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自进入日起4个月内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但期满未提交的,申请不应视为撤回。而只能是视为未提交保藏。D项错误。

55、申请人在韩国提出了一件PCT国际申请,国际申请日是2015年3月2日。申请人在国际阶段办理了恢复优先权手续,经审查合格后确定的优先权日是2014年2月14日。该PCT国际申请于2016年8月14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如果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则专利权的期限自2014年2月14日起计算

B.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增加一项新的优先权,该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4月11日

C. 对于一项因在国际阶段未提供在先申请的申请号,进入声明中仍未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号而被视为未要求的优先权,申请人可以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请求恢复该项优先权

D. 如果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一件中国国家申请,应当看作是要求本国优先权 【答案】CD 解析:

A项: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国际申请日就是进入国的国家申请日。根据我国细则的规定,也是如此。即计算该申请中国专利权的期限,只能从国际申请日起计算,而从优先权日计算是错误的。A项错误。

B项: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如果在申请日没有要求优先权,在中国申请日以后,优先权是不能恢复的。因此,指南第3部分第1章第5.2.1节规定,“进入国家阶段不允许提出新的优先权要求”。B项错误。

C项: 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要求优先权时,必须提交在先申请日,而申请号可以后提供。因为有的国家发出受理通知书时可能尚不能确定申请号。尽管我国是同时给出申请号。因此,根据指南第3部分第1章第5.2.5节规定,只要在国际申请时要求了优先权,在进入中国后,可以补交申请号以“恢复”优先权。C项正确。

D项:即如果国际申请要求的是中国在先申请的优先权,显然应当视为本国优先权。因为,作为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要视为撤回,从而避免重复授权。否则,将造成重复授权。因此,指南第3部分第1章第5.2.6节规定,“在先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应当看作是要求本国优先权。”D项正确。

56、关于PCT国际申请在中国国家阶段提交的译文,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应当提交原始国际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中的文字的译文

B. 审查基础文本声明中提及国际阶段的修改的,应当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修改文件的译文

C. 申请人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好公布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准备工作之前,或是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提出改正译文错误

D. 基于国际申请授予的专利权,译文有误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时的保护范围为准 【答案】ABC 解析:

A项:细则第104条和指南第3部分第1章规定,“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在进入国家阶段时,需提交原始国际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的译文”。“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应当提交摘要的译文”,“附图中有文字的,应当将其替换为对应的中文文字”。A项正确。

B项:指南第3部分第1章第4.1节的规定,“申请人声明以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作出修改的权利要求书作为审查基础,并且该修改的国际公布使用外文的,申请人应当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时,最迟应当自进入日起两个月内提交其译文”。B项正确。

C项: 指南第3部分第2章第5.7节规定,对译文错误的修改可以在:“(1) 在专利局作好公布发明专利申请的准备工作之前;(2)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C项正确。

D项:细则第117条规定,“基于国际申请授予的专利权,由于译文错误,致使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保护范围超出国际申请的原文所表达的范围的,以依据原文限制后的保护范围为准;致使保护范围小于国际申请的原文所表达的范围的,以授权时的保护范围为准”。D项错误。

57、下列关于PCT国际申请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申请人可以依据《专利合作条约》提交PCT国际申请,也可以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直接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

B. 国际初步审查程序是PCT国际申请的必经程序

C. 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和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是国际单位对作为国际申请主题的发明是否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提出的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

D. 有些PCT国际申请的主题,如原子核变换方法,即使国际单位经检索认为其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也无法在中国获得专利权 【答案】ACD 解析:

A项: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和巴黎公约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是两种不同的选择,并不能相互完全替代。选择专利合作条约通常情况下向多国提出申请时申请人的选择,而如果仅向一个或两个外国提出专利申请,则很可能选择巴黎公约的途径从经济上更划算,当然,还有更多的因素。A项正确。

B项: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国际检索是必经程序,而国际初步审查不是必经程序,B项错误。

C项: 基于专利独立原则,各国对专利性标准的制订是主权内的事情。尽管事实上本国标准可能与国际标准差不多。但在逻辑和理论,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和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也只能作为本国的参考。C项正确。

D项:基于专利独立原则,国际检索的范围不等于本国保护的范围,D项正确。

58、一件PCT国际申请,国际申请日是2017年6月1日。申请人在国际阶段办理了恢复优先权手续,经审查合格后确定的优先权日是2016年5月14日。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申请人最迟应当在2019年1月14日前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 B. 申请人最迟应当在2020年2月1日前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 C. 该PCT申请如果要求获得发明专利,申请人最迟应当在2019年5月14日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D. 该PCT申请如果要求获得发明专利,申请人最迟应当在2020年6月1日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答案】AD

解析: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提出国际申请时,如果超过在先申请12个月,但是在届满2个月内提出的,是可以恢复优先权的,但我国对上述规定作了保留。即在国际阶段恢复的优先权,进入我国后不予承认。指南第3部分第1章第5.2.1节规定,“专利局对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恢复的优先权(例如,国际申请日在该优先权日起十二个月之后、十四个月之内)不予认可,相应的优先权要求在中国不发生效力,审查员应当针对该项优先权要求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

A项: 基于不承认恢复的优先权,故从优先权日起计算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时间是错误的。在2019年1月14日前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是以优先权日为基准计算32个月是错误的。A项错误。

B项:基于不承认恢复的优先权,计算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起点应当是国际申请日,时间是30个月,但根据我国细则的规定,还有2个月的恢复期,故最晚是32个月,而国际申请日是2017年6月1日,2020年2月1日是32个月的届满日。因此,B项正确。

C项:基于不承认恢复的优先权,故以优先权日计算提出实审3年的期限是错误的。C项错误。

D项:基于不承认恢复的优先权,故计算提出实审的3年期限时,要以国际申请日为准,故在2020年6月1日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是正确的。D项正确。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