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七条实施方案

镇雄县融安煤矿

落实“双七条规定”实施方案

(2015年度)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落实“双七条规定”实施方案

根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58号令)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出的“七大攻坚举措”(以下简称《双七条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使《双七条规定》执行到位、更具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矿工生命安全,现结合我矿改扩建实际制定《2015年度融安煤矿“双七条规定”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步骤和内容

主题实践活动从2015年3月6日开始,具体分为宣传教育、煤矿自查自改、检查验收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阶段(3月——5月)

1、集中学习。由矿长组织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特员进行集中学习《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

2、矿长与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签订“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承诺书,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

2、通过黑板报宣传《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在井口醒目位置、办公区张贴《双七条规定》,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3、班前会学习,在班前会上,由带班领导贯彻学习《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使《双七条规定》人人皆知,切实做到记得住、说的出、抓的实,实行全方位全员管理。

4、由矿长组织召开全体管理人员座谈研讨会,研究讨论我矿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解决方案,切实把“双七条规定”落到实处,切实做到铁制度、钢执行、全覆盖、见成效。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9月)

认真对照《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组织开展自查整改,深入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分析研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全面开展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

完成上一阶段自查整改工作后,组织自查验收,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及班组进行处罚并进一步整改完善,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

领导小组对“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全面的总结,汲取好的经验和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差距,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完善,全面巩固“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果,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活动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矿领导研究决定成立融安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泽琼 (矿长)

副组长:王德军(总工程师) 穆春华(安全副矿长) 成 员:朱高益(生产副矿长) 周朝来(生产副矿长)

骆清湖(机电副矿长) 华永亮(采矿副总) 张希荣(通风副总) 刘国新(机电副总) 熊建忠(调度室主任) 唐端来(综合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检查组:技术组、安全组、机电组、通风组,负责开展好矿井“双七条规定”活动各项工作的检查及督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调度室,由安全科长张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各项具体事务,技术组收集整理各类记录和台账及材料的汇总上报。

三、明确责任,狠抓贯彻落实

各科室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熟练掌握和运用,及时对照查找和纠正问题,将《双七条规定》逐项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到位。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责任领导: 穆春华 责任科室:安全科

要求: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和职业卫生许可证。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责任领导:朱高益 责任办公室:调度室

要求:

1、采区、采掘工作面布置必须符合煤矿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 要求,采、掘、通风、支护工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要求,必须采用长壁式采煤方法进行开采,严禁使用巷道式采煤或单体柱放顶煤工艺。

2、采煤必须遵守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严禁无计划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用破坏性方式开采。

3、必须定期开展井下测量工作,按相关技术规范如实绘制标注矿区范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及时排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4、采、掘工作面及所有其它井巷工程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顶板管理工作,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定期进行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分析和总结。

5、工作面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支护、损坏的支柱必须及时撤出,工作面必须有不低于10%的备用支柱。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责任领导:张希荣 责任科室:通风科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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