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与组织
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
师
组
织
项
目
专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等
进
行
验
收
。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基础,因此,所有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均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合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中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二
按、
规分
部
定工
程程
序的
验
进收
行程
验序
与
收组
。 织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由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因此规定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三(
、
单一
位)(子竣单
位工
)工初程
的验
验
收收
程
序的
与程
组
织 序
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试验报告单并督促施工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
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
报
验
单
,
并
向
建设
单
位
提
出
质
量
评
估
报
告。
(二)正式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
5
)
有
施
工
单
位
签
署
的
工
程
保
修
书
。
在竣工验收时,对某些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在不影响交付的前提下,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的限定时间内完成。 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四
、机
单
构位
工
协
程
调竣
工
处验
收理
备
。 案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
建
设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的
竣
工
验
收
,
均
应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备
案
。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追问
呃,我要的是具体的程序操作。主要就是要基础的(我基础为人工挖孔桩),主体的验收程序我有了。
回答
具体的监理工作 1、施工前准备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一项工程是否能保证质量目标、 工期目标顺利完成有相 当重要的作用。因此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工作同样要做好监督管理。 1.1 技术准备 对人工挖孔桩工程, 在开工前监理人员要掌握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以下资料 的准备、熟悉工作。 (1)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及有关水文地质资料; (2)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院图纸交底; (3)现场的测量基准点资料; (4)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有关报表、规范、技术资料等; (5)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编写、 是否有针对性、各种技术措施是否可行、人员组织计划是否合理等。 1.2 技术管理 施工单位选择的施工设备是否合理,是保证施工顺利能否的重要环节;监理 人员要根据工艺要求严格审核查验施工单位报验进场的施工设备, 不符合工艺要 求,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设备不准进场。 1.3 材料准备 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做好报验工作,监理人员是否同意材料 在本工程使用要明确审核意见。 同时要对进场材料按规范要求取样做好材料的检 验、试验工作,试验报告未给出试验结果前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1)水泥:配制混凝土的水泥一般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使用前必须查明其品种、强度等级,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到商砼厂后应分批见 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才准使用;严禁使用快硬水泥浇筑水下混凝土; (2)粗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的卵石、碎石,碎石粒径宜用 15~25mm,卵 石不宜大于 50mm、碎石不宜大于 40mm,含泥量不大于 2%,无垃圾及杂物;不宜 选用灰岩碎石; (3)细骨料:选用质地坚硬、洁净的中粗砂,优先选用级配符合要求的河 砂;砂的含泥量不大于 5%,无垃圾、草根、泥块等杂物; (4)外加剂:外加剂的选用要符合规范要求;根据设计要求,混凝土外加 剂选用 6~8%的膨胀防渗剂。使用前,应进行掺入配比试验,外加剂应有产品合 格证书;监理人员必须对其产品合格证检查留存,并做好记录。 (5)拌合用水:不应含有影响混凝土正常凝结硬化及对钢筋有腐蚀作用的 有害物质;污水、泥水、ph 值小于 4 的酸性水等,均不得用于混凝土拌合; (6)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钢筋到达现场,分批分规格检查验收并随机 抽样,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见证复试合格后方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