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促进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指挥部与监理、施工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合同》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档案主要包括安全文书和安全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与存档。

第四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各单位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机、专柜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文书和内业资料的档案管理,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

第五条 施工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操作规程;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七)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八)特种设备登记、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和运行记录;

(九)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十)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十一)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十二)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十五)主要危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十六)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十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和记录;

(十八)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十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

(二十)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第六条 监理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监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四)安全监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五)安全监理台帐(包括监理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监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六)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巡视记录、安全监理月报; (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八)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第七条 安全内业资料启用以下表格,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应填写,按规定报送和存档。具体见表1《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2《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台帐汇总表》。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 表1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表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安全交底记录表 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安全检查日志 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表 机械设备维修记录表 机械设备保养记录表 起重设备试吊记录 危险源告知(明白)卡 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 电工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月报表 表格名称 编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台帐汇总表 表2

序号 1 2 3 4 安全规章制度台帐 “三类人员”管理台帐 安全会议台帐 安全检查台帐 台帐名称 编号 01 02 03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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