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木事亲丁兰尽孝

刻木事亲 丁兰尽孝

丁兰,东汉孝子。河内(今河南沁阳)人,《二十四孝》中“刻木事亲”男主角,死后葬在陕西省兴平市南市镇子孝村。

相传丁兰年青时并不孝顺,由于父亲早死,所以他由母亲抚养长大。每天丁兰在田里工作,中午时都由母亲把午饭送到田里给他。不过,丁兰对母亲却非常差,无论母亲过早或过晚送饭给他,都会被他责骂。后来,丁兰有机会到学堂读书,得到夫子的开导,决心改过自新。次日,当母亲为丁兰送饭时,丁兰正要道谢,却忘记放下手中的鞭子。丁兰的母亲以为丁兰要鞭打她,所以便开步跑,谁知却撞了到一棵梨树而死。丁兰于是把梨树的支干砍下,请工匠把支干雕刻成母亲的样貌,以作纪念。这亦成为了后世华人为故亲立神位的典故,而用来作神位的木,亦会使用花梨木。

丁兰,幼丧父母,未得奉养,而思念劬劳之恩,刻木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针戏刺其指,血出。木像见兰,眼中垂泪。因询得其情,即将妻弃之。(《二十四孝》) 白话 丁兰,,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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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丁兰刻木传说”作为儒家孝道文化的经典,被收入《二十四孝》,广传华夏。“丁兰刻木”的故事世代相传、备受推崇,刊印本“二十四孝”便把丁兰刻木列为榜首。

丰县凤城镇丁兰集村(古代称“小张桥”,自汉宣帝御封丁兰为中大夫始,改称“丁兰集”)是丁兰故里,现存有丁兰墓、丁公祠遗址、古碑等,“丁兰刻木”的传说更是世代相传,备受推崇。

据明版《丰县志》载:丁兰,河南陈州人,后寓居丰县东十里(今丰县凤城镇丁兰集),早丧父,事母至孝。及母丧,刻木孝母,事母如存。“子欲养而亲不待”是刻木事亲,所表壳积极意所在,也是丁兰孝道核心思想。虽然丁兰刻木传说在国内流传着各种不同的版本,细节上也存在差异,但在丁兰刻木奉母这一内容上大体一致。

相传丁兰自幼不孝,经常打骂寡母,其妻虽贤,但多劝无效。一次丁兰锄地歇凉,看到树上小乌鸦觅食喂瞎了眼的老乌鸦,又见羔羊跪着母羊吃奶,有所感悟。从此翻然悔悟,决心做个孝子。适巧此时丁母又来送饭,丁兰慌忙去接,怕挨打的丁母,见状惊惶失措,回头急逃,撞在路旁大柳树上气绝身亡。丁兰见状,哭得死去活来。厚葬母亲后,用该桑木刻了一尊母像,供奉堂前,一日三餐供祭,昏定晨醒问安,出必告、返必面,决心痛改前非,待母像活着一样。

传播丁兰孝义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刊印本“二十四孝”把丁兰列为首。随着社会的发展,又有大鼓、坠子、莲花落、洋琴、快书、花鼓、豫剧、梆子戏、柳子戏等多种宣传“二十四孝”形式的出现。从朝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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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郡县、从乡村到都市,忠孝节义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随着祭祀人的增多,影响范围的扩大,约定成俗,每年腊月初三、三月三为丁兰庙香火大会。各方人士前来拜祭,并带来了塞外的名马、东北的“三宝”、苏杭的丝绸等进行贸易,丁兰集因此成为闻名一方的繁荣集镇。

“子欲养而亲不待”是丁兰孝道所倡导的“孝”的积极意义所在,已成为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道德观的重要内容。保护这一传说的原生风貌,对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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