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表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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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的主要职责:

(1)会前广泛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大会反映;

(2)会议期间,积极参加各项决议,参加讨论并提出意见,代表教职工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3)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督促行政落实大会提案; (4)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组织教职工群众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哪些人组成?其职责、任务是 什么?

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教代会主席团是教代会的非常设机构,其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大会的组织工作;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讨论意见;研究大会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的决议;协调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等。

主席团中应有教师、职员、工人代表和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代表,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职工代表。

主席团产生的程序是:(一)在广泛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工会主持召开代表团(组)长会议,协商提出本次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名单。(二)在教代会预备会议上表决通过。

什么是教代会提案?

答: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问

题的建议。提案一般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人必须是本届教代会的代表,代表与非代表均可作为附议人,姓名栏要求书写工整,并需亲自签名(代签无效);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提案内容要实际,要求要具体。提案的内容要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

哪些提案属于不合格提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列为不合格提案:①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②没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③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④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建议或意见;⑤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

教代会提案与一般意见、建议有何不同?提案内容可以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设性意见,也可以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提出具体建议。一般性问题及个别意见将不列入教代会提案的范畴。

代表的任期是多少?代表常任制的含义是指什么?

答:按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5年,可以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意味着代表一经选举产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任职,无论教代会是开会还是闭会期间,代表始终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代表实行常任制有利于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化和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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