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税大厅税务登记操作手册
网上税务登记
非注册用户纳税人可通过本窗口远程办理设立税务登记事项;注册用户纳税人可通过本窗口远程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个体户停复业登记以及扣缴义务人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存款帐号报告事项。
一.功能按钮及填写状态说明
1.1填新表
填写一张新的申请表。
1.2保存
将数据保存到数据库中。
1.3修改
更改保存后的数据,将修改后的数据保存到数据库中。
1.4提交
将保存成功的数据,发送到税务端。
1.5打印
打印填写的相应表格。
1.6删除
删除保存成功后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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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返回
退出本窗口。
1.8状态说明
保存:表示纳税人已经保存了该申请表,但还未提交至国税机关。此时,纳税人仍可以对该申请表进行“修改”和“删除”处理。
已提交:表示纳税人已经将该申请表提交至国税机关,此时不能再对该申请表进行“修改”和“删除”处理。
初审通过:表示纳税人提交至国税机关的申请表已经通过国税机关的初审。 未通过初审:表示纳税人提交至国税机关的申请表没有通过国税机关的初审,纳税人应按要求重新填写并补充修改相关内容后再提交申请。
已受理:表示国税机关已经受理了纳税人提交的申请事项。 审批终结:表示涉税申请事项已办结。
二.详细操作说明
点击【主菜单】的可以进入网上税务登记模块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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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设立税务登记申请
纳税人申请设立税务登记时不需要进行登录操作,进入网上办税大厅系统的主页面,直接点击【设立税务登记】按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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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
点击【设立税务登记】按钮,系统弹出《设立税务登记说明》页面,纳税人可通过该页面了解有关业务规定、政策规定、业务流程的详细说明。
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弹出如下页面:
在【市局】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纳税人所在市州的市级国家税务局,然后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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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市州所辖的区县级主管国税机关;在【请选择税务登记表】的下拉菜单中正确选择所适用的《税务登记表》类型(现税务登记表类型主要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纳税人)》、《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三种);点击【确定】按钮后可以进入税务登记表填写界面。
纳税人按照其实际情况填写好各栏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保存成功后出现如下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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