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服务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问卷调查方案

重点服务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问卷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要求,预先掌握本区重点服务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和特点,准确研判全区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为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服务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在本区范围内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调查对象:在上述范围内满足规模以上服务业标准(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或从业人员达50人及以上),且年营业收入居全区前列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具体名单由区统计局负责确定。

三、调查方法和期别

本调查采用重点调查的方法。报告期为季报,分别为1-3月、1-6月、1-9月和1-12月,各期调查问卷的报送截止日依次为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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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查内容及表式

调查内容包括资产总计、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因报送截止日前未有实际数,故所报数据均为企业预估数。问卷表式为《重点服务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调查问卷》(见附录1)。问卷的报送格式为电子格式,请先到闵行统计信息网(http://tj.shmh.gov.cn/)下载调查问卷,填写完成后发送电子格式至邮箱:guowf@shmh.gov.cn。

五、组织保障

区统计局社会统计科负责组织开展此项调查,完成对调查对象的布置和培训工作,明确调查目的、内容和要求,按期完成调查资料的收集、数据加工和存档。对调查单位提供的统计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和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其他目的。对泄露企业统计资料和其他在统计调查中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

重点服务业企业的样本数为30家,名单由区统计局负责确定。区统计局根据年营业收入及从业人员规模,兼顾行业分布,从规模以上服务业在报企业中遴选30家代表性企业作为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一年确定一次,一经确定,年内不再作变更,期间因关停并转或搬迁出闵行的企业,此后不再继续报送调查问卷,待下一年度由其他企业样本替换。因调查要求变化,调查对象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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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可能存在变更,2016年重点服务业企业名单详见附录2。

闵行区统计局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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