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委员会文件基本书写规范(最新修改版)(1) (1)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生委员会文件

基本规范要求(一级标题)

一、文件的正文章节序号可选用以下三种形式:(二级标题)

(一)第一种:(三级标题)

一、二、三、……;(一)、(二)、(三)、……;l、2.3.……:(1)、(2)、(3)……。 (二)第二种: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一、二、三、……;(一)、(二)、(三)、……;1.2.3.……。 (三)第三种:

第一级: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二级:1.l、1.2.1.3.……;第三级:1.1.1、1.1.2、1.1.3.……。

二、文件的标准格式

(一)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并用A4规格复印纸输出,边距为:左边距2.5cm、右边距及上下边距为2cm,行距1.5倍。 (三)文件正文内容

1、(四级标题)一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 2、二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字。 3、三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字。 4、四级、五级标题用小四号宋体字。 5、其他内容用宋体(或楷体)小四号字体。 6、正文页码一律位于页面底端(页脚),居中标明。 A、(五级标题) B、

备注:红色的为标题级别,备注为黑体小四号,空二字左排。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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