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
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申请书
(2019版)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项目类型: ?科技基础性专项
?标准研究
河海大学
二〇一八年七月制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书为申报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主要文件。各项内容须认真填写,表内栏目不能空缺,无此项内容时须填“/”。
二、填写申请书前,请仔细阅读《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三、国民行业代码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查找。 四、学科名称及学科代码在《学科分类与代码》中查找。
五、“所在研究基地类别”请选择: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以下重点实验室、无。
六、申请书中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七、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均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和项目编号,且标注的业务费资助排名前三,未标注者不得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一、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
我申报了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已详细阅读了《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和项目申报通知,我郑重承诺如下: 1、我符合申报本项目的资格,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完整齐全,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愿负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未获得过国家、部委、地方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其他经费资助。 3、本人没有应结未结、结题评议未通过、暂缓暂停、终止和撤销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 4、本人的前期研究基础符合申报要求。 5、如果获得资助,我将认真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积极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合理安排研究经费,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并接受检查。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