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井下紧急
避险系统验收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 【发文字号】川安监[2012]76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4.16 【实施日期】2012.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验收评分暂行办
法》的通知
(川安监〔2012〕76号)
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广元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各煤监分局,省煤炭产业集团,省古叙煤田开发有限公司: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验收、检查、管理、维护等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和《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1 / 2
(安监总煤装〔2012〕1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了《四川省煤矿井
下紧急避险系统验收评分暂行办法》,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切实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六大系统”建设完善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时限按期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煤矿伤亡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四川省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验收评分暂行办法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四川省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验收评分暂行办法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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