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义和引申义

《史记·夏本纪》:“天下于是太平治。” 王念孙说:“太,当为大。大、太字相近,后人又习闻天下太平之语,故‘大’误为‘太’耳。《群书治要》引此正作‘大平治’。”②( 见《读书杂志·史记第一》“大平治”条) (2)有的是由于隶书、篆书、草书或者半体、或体的形体相似而致误的。这就要求校勘者必须熟悉它们的形体,否则,也就难以发现问题,更谈不上解决问题了。例如: 《吕氏春秋·本味》篇:“故黄帝立四面,尧、舜得伯阳、续耳然后成。” 毕沅曰:“续耳,《尸子》、《韩非子》作‘续牙’。《汉书·人名表》作‘续身’。皆隶转失之。”梁玉绳说:“古‘牙’字或作‘作‘

’、

’,故讹为‘身’字、‘耳’字。”即

由牙→身、耳

(3)除了形近而讹之外,还有因为声同或声近而讹误的。例如: 《史记·鲁周公世家》:“不干所问,不犯所知。”王念孙曰:“‘知’,当为‘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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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之误也。所问、所咨,皆承上文而言。《周语》正作‘所咨’。”①(《读书杂志·史记第三》“所知”条) 今按:《史记》原文为:“宣王伐鲁,杀其君伯御,而问鲁公子能道顺诸侯者,以为鲁后。樊穆仲曰:‘鲁懿公弟称,肃恭明神,敬事耆老,赋事行刑。必问于遗训而咨于固实;不干所问,不犯所知。’宣王曰:‘然,能训治其民矣。’乃立称于夷宫,是为孝公。”上句言“问于遗训而咨于固实”,下句的“所问”、“所咨”,正是承接上句而言的。如果说成“所知”,则义不可通。 借字:

《周礼·天官·宫伯》:“月终则均秩,岁终则均叙(旧指按等级次第授官或依照功绩给予奖励。)。(如同今天的月底发工资,年底评优劣发奖金)以时颁其衣裘,掌其诛赏。”郑玄注:“颁,读为班。班,布也。”贾公彦疏:“赋,班也。班之与赋,皆赐授之义。”

据此解说,句中的“颁”应当表示“班赐”、“赐授”之义;但是,从字形结构看,“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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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应与“头”有关。“页”这个部首往往与头部有关,如:须、额、颈??《说文·页部》:“颁,大头也。从页,分声。一曰鬓也。诗曰:‘有颁其首。’”按:“大头”义今读作“fen2\, “鬓”义今读作ban1\。 “大头、鬓”这两个意思都与“班赐”、“赐授”之义了不相涉,我们用相似和相关联想来假设一下:古人是根据谁的头大或者鬓毛多就给谁发工资最多,如果是这样,那种脑袋大大的、智商在25以下的痴呆儿(常人的平均智商在70以上)或者是长着马克思似的的大胡子应该是最有资格领高薪的人了。这个合理、符合常识吗?你们肯定说No。商铺里供奉着关公并不是因为他的大胡子、领的工资最高,而是因为他是义气的象征。你们都知道桃园三结义有故事吧?做生意不讲信用、没有义气难长久。因此完全可以断定这应当是个假借字——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周礼》以颁为班。”其用意就在说明其通假。这是第一步。根据相似、相关联想分析形义是否相吻合,不吻合即是存在假借现象。 第二步,根据同音或近音寻找本字。段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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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所说的“以颁为班”实际就是提示我们:与“颁”同音的“班”即是本字。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你得了解古人的用字习惯,并不是说凡是同音或者近音的字就必然是通假或假借字。 《说文》:“班,分瑞玉。从玨,从刀。”《尚书·尧典》:“班瑞玉于群后。”通过相似联想引申之,可以有“赐予”、“分给”等义。由上述几例可以看出,人们在考求本字的过程中,除了利用声音的线索以外,同时也在根据字形与字义相一致的原则,充分利用字形所提供的启示,来求其本字。 (二)通假和假借区别:

1.通常把本有其字的假借称为通假——用字上借用同音字,把本无其字的称为假借——造字上的借用同音字。

假借不能象四体中的象形、指事、会意和形声这四种方法直接造出新的字形,但可以通过假借间接造成新字。所以人们通常称它为造字法上的假借。

2.本有其字的通假无论直接、间接都没有造出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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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假和假借都是借字标音。 4.不同的本字概念——同名异实

(1)通假的本字指习惯上被替代的字。假借上的本字指相对于本义而言的那个字形。 (2)通假的本字,习惯上称被替代的字为本字。但这个本字不一定记录的是本义。 A、古代书面语中通常借用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另一个字的现象就是通假。其中这个借用的字称为借字,这个被替代的字即称本字。通假字会造成歧解。 逝通誓 《说文》:“逝,往也。”“誓,约束也。” 《尚书·牧誓》:“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发誓)。”《论语·子罕》:“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诗经·硕鼠》:“逝将去女,适彼乐土。” B、“逝”和“誓”通用,这是习惯所造成的,虽然性质有点象写错别字,但它不是个人的偶然的笔误,而一种约定俗成的历史现象。

《郑伯克段于鄢》:“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课本注:“帅”是通假字,本义是“佩巾”。“帅”的“佩巾”义在本句中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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