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化”项目销售合同
整体合同是经删减过重要内容后的残本合同,乙方没有保障性相应,打擦边球用意含糊
甲方: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
乙方: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金仕达卫宁医院信息管理软件V4.5”应用软件,及软件实施、维护与日后的升级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向乙方购买目前最新版的“金仕达卫宁医院信息管理软件V4.5”应用软件与服
务,产品清单及价格、实施培训费用详见“三、应用软件与服务产品清单及价格”。 2. 甲方购买的是乙方的成熟产品,若甲方将来有新的功能需求,需另行购买乙方与该需求
对应的其他产品。(语意含糊) 3. 甲方须在硬件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一周内与乙方就乙方提交的《实施计划书》进行讨论并定稿,作为双方实施期内共同执行的计划,并按计划做好操作人员及其它必须的安排工作。 4. 甲方须提供乙方符合信息系统软件安装、实施要求的工作环境、运行环境,并对乙方实
施工作给予支持。 5. 甲方须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协调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专门机
构须负责落实医院内部各部门、组织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要求完成各自的工作。配合乙方准备应用软件系统所需的各类基本信息及数据,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完成培训工作、软件流程/功能/准确性的确认工作、硬件准备工作、信息科人员的日常维护等工作。 6. 项目实施主要分为:项目启动、环境搭建、流程功能确认、上线准备(软件、硬件、接
口、培训、数据、报表)、模拟运行、上线评估、上线部署、系统切换、系统稳定、项目验收等阶段,每一阶段结束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对应的阶段文档。甲方项目负责人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在乙方提供的对应的阶段文档及《项目实施进度表》中签字确认。 7. 甲方在每个软件子系统实施结束后,将得到乙方提交的软件《使用手册》。
8. 甲方对本合同中的各子系统具有使用权。(若甲方有需求并有能力自行对软件细微功能做
出修改?) 9. 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档、资料向第三方泄露。
10. 若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实施计划,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提交相应的变更意见存档备案(计
划变更也需要双方签字敲章)。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实施计划搁置或推迟并造成乙方实施
及项目建设成本增加的,甲方应提供相应的补偿,补偿办法另行商议。
11. 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实施情况反馈表(包括《项目周工作报告》、《工作底稿》等)中的意
见认真讨论并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并将按此意见采取相应措施。 12. 甲方承诺仅将本合同的信息系统用于: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不得将本信息系统销售或
用于其他单位。 13. 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以本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 年内完成本合同,若 1 年内因乙
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的模块,甲方有权与乙方确认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 14. 由于甲方选择乙方作为硬件供应商和系统集成商,乙方将作为整体系统集成唯一责任人,
对硬件系统负责的同时还肩负着整个系统的运行质量的责任。(扯哪去了???) 15. 甲方已使用或将使用的第三方软件(即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软件)的运行情况及结果与乙方无关,乙方也不承担相关责任。(但乙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的所有软件的运行情况完全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购买的目前最新版 “金仕达卫宁医院信息管理软件V4.5”应
用软件与服务,保证此软件功能完全符合PACS/RIS系统要符合国家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指标,(什么跟什么,此句不通)以及陕西省三级医院信息化建设与评审标准,产品清单与价格、实施培训费用详见“三、应用软件与服务产品清单及价格”。 2. 乙方应帮助甲方整理“用户需求”,并按需求为甲方设置相应的功能。
3. 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以本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 年内完成本合同,若 1 年内非因
乙方原因未能完成的模块,乙方有权提请甲方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 4. 乙方将在硬件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一周内向甲方提交软件的《实施计划书》,与甲方讨论后
定稿,并按计划进行各子系统的软件实施。 5. 任何原因导致需要更改实施计划,乙方须与甲方商议并经同意后调整,并提交相应的变
更意见存档备案(计划变更也需要双方签字敲章)。若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的项目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 乙方将在甲方所在地建立模拟网进行系统调试,并与甲方有关人员一起根据《实施计划
书》中所确定的《项目功能范围确认单》逐一核对软件功能,并确认之。 7. 乙方负责对甲方应用软件中的潜在错误提供修改。
8. 如因不可抗拒外力、国家法规政策变更导致的软件功能需求变化或无法按期完成,乙方
不承担违约责任,所涉及的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 乙方将根据软件实施进度计划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在甲方专门负责机构的配合下进行项
目实施。 10. 乙方拥有公司编制的程序的版权,并拥有该软件在软件登记中心的申报权。
11. 乙方应负责对甲方在应用软件的使用过程中编制及积累的数据、专业数据、医院运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