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X发61号)和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强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解决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中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协调联动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长效管理”的要求,不断强化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管廊建设单位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和联动保障执行情况,研究制定解决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的整治方案,总结城管公安联动工作的经验,分析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联动机制。 1.组织领导。
成立由政府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住建、规划、发改委、国土、行政审批、财政、土储、国资委、三区政府等部门。
2.联动程序。
在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市发改委、行政审批、规划、国土等部门配合办理各项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国土、土储、辖区政府、市林业等部门解决征地拆迁、树木迁移等问题;市交警部门负责交通组织、交通封闭公告等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项目推进情况,联合推进项目实施。
3.具体工作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监督及竣工验收。
(2)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地下综合管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审批;负责项目施工许可手续办理。
(3)市规划局:依据X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负责综合管廊的规划方案审批;负责项目规划许可审批;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4)市住建局:作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牵头部门,负责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负责项目方案编制、文本上报;负责PPP融资招标及管廊项目监理、施工招投标;组织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负责管廊建成后运营监管等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审定评估工作;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管廊运营期间运营效率、收益等指标进行监督。
(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涉及的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7)三区政府:负责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等工作。 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具体PPP融资招标、手续办理、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由市住建部门委托X市市政建设和综合管廊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联动保障机制,是确保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有效实施,长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联动保障工作的领导、协调、督促,确保地下综合管廊各项工作有效实施和顺利推进。
(二)加强沟通协调。
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加强与各配合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相关信息。
(三)加强宣传引导。
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安全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保护地下综合管廊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