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高尔夫球竞赛规程

一、时间及地点

2014年7月29日至7月31 日在昆明温泉高尔夫球会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州市体育局(文体局) 三、竞赛项目

男、女团体,男、女个人。 四、参加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队各1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

(二)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所报团体项目不足3个队或个人项目不足6人时,取消设项。

(四)运动员必须持云南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云南省体育竞赛运动员电子注册IC卡参赛。

(五)运动员资格的参赛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规程总则》和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制订下发的《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大学组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体发[2013]38号)文件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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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五、竞赛办法

(一)团体以每队每轮比赛取3人的最好成绩相加,作为3轮的团体总成绩。个人以3轮比赛取个人的总成绩,作为个人排名,每队最多录取3人。

(二)执行由中国高尔夫协会审定、2012年版《高尔夫规则》。

(三)比赛方式:三轮(54洞)比杆赛。个人赛的成绩将直接影响团体成绩。 (四)成绩计分方法。

1、男、女子团体比赛按每轮每队最好成绩之和排定名次;如前三名的成绩相同,则先比较各队最后一轮成绩,总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比较各队最后一轮9洞的成绩,总数少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从各队最后一轮一洞开始,采取倒计数方式决定名次。

2、个人赛中如各组的第一名出现并列,则采取‘骤死式’逐洞延长赛决定名次;其余名次并列时,则首先根据其最后一轮的杆数,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根据最后一轮最后九洞成绩,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采取从最后一轮最后一洞成绩逐洞倒计数的方式决定名次,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 (五)选手比赛期间在规定路段可坐球车,全程需徒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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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六)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校、高尔夫学院)正式在训的适龄运动员代表输送单位参加个人项目的比赛需进入前2名方可录取。 六、兴奋剂检查和性别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反兴奋剂有关文件执行。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项目按成绩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按9、7、6、5、4、3 、2 、1计分,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前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计入代表团金牌总数。 2、每个单位、个人最多只能录取3人。

3、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集体评2个单位,运动员每单位男、女各评1人;裁判员评5人,工作人员由赛区酌定。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和个人均给予奖励,奖品由赛区制作颁发。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

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云南省体育局统一选派. 九、开发与经营

1、云南省第十四届省运会高尔夫赛末能冠名,则承办赛区有权冠杯名;全称应为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高尔夫球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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