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产生的原因及对策—毕业论文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拥有了更广阔的生存空间,更多的发展机会,但同时这也是一把双刃剑,企业不得不面临新的压力,挑战和问题。企业置身于了一个复杂的环境中,而企业始终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为了刺激消费者的购买力,提高销售量,增加利润,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赊销的方式销售产品。虽然赊销的交易方式促进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市场经济中信用机制基础还不太完善,造成的坏账损失严重阻碍和制约了企业健康有效的发展。这样做,企业的应收账款金额必然增多,极有可能使一部分应收账款成为坏账。随之而来呆账、坏账金额也是居高不下,坏账属于企业的资产,这些坏账损失累积下来,冲减了企业的资产,致使企业自己的资产暂时或者永久的收不回来,反而被对方企业占用,不能参与到企业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企业资金无法有效的利用周转,最终可能会导致企业因资金短缺,面临生存危机。发生坏账的多少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行、发展状况,因此坏账损失是各企业共同关心的一个话题。据报道,目前我国约80%的企业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因此,企业应该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措施、制度减少坏账的产生,来促进企业长远的发展。

一、坏账损失的相关概论

(一)坏账损失的基本概念

坏账损失,顾名思义是由于坏账而产生的损失,它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有关,是指企业中那些没有希望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使用“坏账准备”账户记录,属于资产类账户,同时也是“应收账款”的抵减科目。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很显然不可能产生现金流,不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符合会计中资产的定义,应将其及时的从资产中剔除,否则与会计核算中真实性原则相背离。

(二)坏账损失的内容

应收账款与下面条目相符的,都应该确认为是坏账:一、因债务人破产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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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用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依然没有办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二、因债务单位撤销,或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作为坏账损失;三、由于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债务人长时间的停产,债务人确实无法偿还的应收账款;四、债务人超过还款期限仍未履行偿还义务超过三年的,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三)坏账损失的会计核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 企业应该对本企业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核对核查,如果有客观事实表明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应收款项减值有两种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应收账款的减值只能采用备抵法,不得采用直接转销法。

1.直接转销法

在直接转销法下,日常核算中发生的坏账损失企业不考虑在内,只有当坏账确实发生时,才作为坏账损失计入损益当中,同时直接冲销应收账款。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会计账务处理简单、方便。缺点是:与企业会计原则中的权责发生制不符合,同时也违背了会计资产的定义。在这种方法下,会产生发生费用的时期和记录费用的时期不一致的现象,导致资产不实;再者,如果采用直接转销法,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是按账面余额反映的,但是企业需要的是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这不能反映出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所以,一般不采用直接转销法。

2.备抵法

备抵法是采用一定的方式按期预估可能发生的坏账,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设定了坏账准备计提制度,当采用赊销的方式产生了应收账款时,就会根据应收账款的金额,按比例提前计提坏账准备,等坏账实际发生时,一方面冲销先前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另一方面减少对应的应收款项,这种方法符合会计核算中谨慎性原则。采用备抵法,在会计报表上列示的是应收款项的净额,财务报表使用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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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清楚直接的了解企业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

(四)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在核算坏账损失时应当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坏账准备”科目的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金额和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贷方登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得坏账准备。企业首次计提坏账准备时,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计提比例,需要说明的是“应收账款”科目的余额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余额之和。例:甲公司2012年第一次计提坏账准备,当年的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4000000元,坏账计提的比例为5%,那么坏账准备计提的金额为400000*5%=200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000

贷:坏账准备 200000

企业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例: 2013年9 月甲公司实际发生坏账损失22000 元; 当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4400000元。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 坏账准备 22000

贷: 应收账款 22000

2013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4400000元,那么“坏账准备”账户贷方应保持余额=4400000*5%=220000(元) ,计提前“坏账准备” 账户的余额(贷方) =200000- 22000=178000(元);因此应补提42000元。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42000

贷:坏账准备 42000

已经确认并转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年度又收回的,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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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013 年1月甲公司上年确认的坏账损失10000元又收回,则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10000

贷:坏账准备 10000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

从上面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应收账款的收回确实存在潜在的不确定风险,赊销手段产生的应收账款,如果不断地的增长会引起“滚雪球”效应,企业不及时有效地处理,坏账只会越积越多。而且,一般来讲,企业的应收账款超过还款期限的时间越长,收回的可能性就越小。所以,各企业应该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尽量不要出现大量的应收款项,制定合适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管理制度。

二、坏账损失产生的原因分析

坏账的实质是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小于5%。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而应向购货方、接收劳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形成应收账款的直接原因是赊销,卖货方有偿给予买货方的一种商业信用,货物销售之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收回款项。如果这笔款项经过一段时间真正收回,那么他对买卖双方都是有好处的,对于卖方来说,能够通过这种方式来扩大销售量,减少库存积压,而对于买方企业来说,可以充分利用卖方企业给予的商业信用,在资金不宽裕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这是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的一种交易方式。但是赊销交易依赖于交易双方的信用。一旦交易信用出现问题,往往会导致卖方的应收账款出现难以收回的情况。这一般是造成坏账损失的根源。

(一)对客户信任机制不完善

买卖双方的信用机制是赊销方式得以存在的基础,然而大多数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在客户信用度调查这方面有所欠缺,对客户信用状况不清楚,对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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