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

行计算。

2.4.1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城市生活污染源的计算方式主要是利用生活污水平均浓度与排水量的乘积,得到城市生活源的污染物量。公式为:

城市生活污染物量排放量=生活污水平均浓度3城市生活综合排水量。 用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除以城市非农业人口数和天数,得到人均每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与人均产污系数的经验值进行对比验证。一般城市人均产污系数约为:COD 60~100g/人2日,氨氮4~8g/人2日。如人均每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位于此范围内,则数值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如偏离此范围20%以内,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其可能性;如偏离此范围20%以上,则应修正所得的污染物排放量数据。

通过上述调查分析,填写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表。

2-25 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表

城区(近郊县)名称 人均综合 生活污水平均浓度生活污染物排放量 排水量 (mg/l) 氨氮 (吨) COD 氨氮 水环境功水环境功能区编号 能区名称 (吨/年) COD 2.4.2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对于非点源排放量的计算,在各类全县(区)非点源排放总量基本确定后,以平摊为基本原则,根据各类非点源的影响因素加以修正,将非点源总量分解到各个功能区划河段。有条件的,可以结合典型调查、前期工作积累、各类研究经验,确定适宜的参数。

初步给出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系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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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COD产生量40 g/天、氨氮4 g/天;猪产生污染物量为COD50 g/天、氨氮10 g/天。

(1)调查水环境功能区内农村人口数和散养畜禽数,核算人均畜禽养殖数,进行人均综合污染物排放系数的核算。

(2)利用农村人口数和污染物排放系数,计算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 (3)调查农村用水量和排水量,以农村人均综合用水量和污染物浓度作为校核指标,如果人均综合用水量不在80-160l/人2天范围之内,COD浓度不在200-400mg/l范围之内,则需要重新核算人口、水量等数据的一致性。

通过上述源强系数,填写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表。

2-26 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表

县(县级市)水环境功能水环境功能生活污水平均浓度(mg/l) 名称 区编号 区名称 COD 氨氮 COD 氨氮 污染物排放量 (吨) 2.4.3农田径流污染物计算

标准农田指的是平原、种植作物为小麦、土壤类型为壤土、化肥施用量为25-35公斤/亩2年,降水量在400-800mm范围内的农田。标准农田源强系数为COD10kg/亩2年,氨氮2kg/亩2年。对于其他农田,对应的源强系数需要进行修正:

(1)坡度修正

土地坡度在25°以下,流失系数为1.0-1.2;25°以上,流失系数为1.2-1.5。 (2)农作物类型修正

以玉米、高粱、小麦、大麦、水稻、大豆、棉花、油料、糖料、经济林等主要作物作为研究对象,确定不同作物的污染物流失修正系数。此修正系数需通过科研实验或者经验数据进行验证。 (3)土壤类型修正

将农田土壤按质地进行分类,即根据土壤成分中的粘土和砂土比例进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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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分为砂土、壤土和粘土。以壤土为1.0;砂土修正系数为1.0-0.8;粘土修正系数为0.8-0.6。 (4)化肥施用量修正

化肥亩施用量在25公斤以下,修正系数取0.8-1.0;在25-35之间,修正系数取1.0-1.2;在35公斤以上,修正系数取1.2-1.5。 (5)降水量修正

年降雨量在400ml以下的地区取流失系数为0.6-1.0;年降雨量在400~800ml之间的地区取流失系数为1.0-1.2;年降雨量在800ml以上的地区取流失系数为1.2-1.5。

通过上述源强系数,填写农田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表。

表2-27农田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表

不同情况下的源强系数 县(县级水环境功水环境功市)名称 能区编号 能区名称 农田情况 农田面积 源强系数 COD 氨氮 总磷 污染物排放量(吨) 说明:源强系数中的“农田情况”一栏以下发的农田径流源强系数为准,需对应各类情况填写,并代入源强系数求得其污染物排放量。

2.4.4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可参照如下经验系数估算: 猪:COD50 g /头·天,氨氮10 g /头·天。

对畜禽废渣以回收等方式进行处理的污染源,按产生量的12%计算污染物流失量。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标准中对养殖场的排水量和污染物浓度均有规定,按标准折合每头猪的COD排放量为17.9g/头·天,氨氮排放量为3.6 g/头·天。

根据上述源强系数,填报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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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8 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表

污染物排放量(吨) 养殖量 排放系数 COD 氨氮 县(县级市)水环境功能水环境功能规模化畜禽 名称 区编号 区名称 养殖场名称 2.4.5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所谓标准城市的定义为:地处平原地带,城市非农业人口在100万~200万之间,建成区面积在100平方公里左右,年降水量在400~800mm之间,城市雨水收集管网普及率在50~70%之间的城市。

考虑影响城市径流的几个因素,分别进行系数修正。 1)地形修正系数

将城市按地形分为平原城市、山区城市、丘陵城市3种情况,分别给出地形修正系数。

? 平原城市取地形修正系数为1; ? 山区城市取修正系数为3.8; ? 丘陵城市取修正系数为2.5。

2)人口修正系数

将城市非农业人口分100万人以下、100万~200万、200万~500万,500万以上4种情况,分别给出人口修正系数。

? 100万人以下取人口修正系数为0.3; ? 100万~200万之间取修正系数为1; ? 200万~500万之间取修正系数为2.3; ? 500万以上取修正系数为3.3。

3)面积修正系数

将城市建成区面积分75平方公里以下、75~150平方公里、150~250平方公里、250平方公里以上4种情况,分别给出面积修正系数。

? 75平方公里以下取面积修正系数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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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150平方公里之间取修正系数为1; ? 150~250平方公里之间取修正系数为1.6; ? 250平方公里以上取修正系数为2.3。

4)降雨修正系数

将年降雨量分400mm以下、400~800mm、800mm以上3种情况,分别给出降雨修正系数。

? 400mm以下取降雨修正系数为0.7; ? 400~800mm之间取修正系数为1; ? 800mm以上取修正系数为1.4。

5)管网修正系数

将雨水收集管网覆盖率分30%以下、30~50%、50%~70%、70%以上4种情况,分别给出管网修正系数。

? 雨水收集管网覆盖率在30%以下取管网修正系数为0.6; ? 覆盖率在30~50%之间的取修正系数为0.8; ? 覆盖率在50~70%之间的取修正系数为1; ? 覆盖率在70%以上的取修正系数为1.2。

通过上述源强系数,填写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表。

表2-29 城市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表

城区(近郊县) 名称 不同情况下的源强系数 城市情况 城市面积 源强系数 污染物排放量(吨) COD 氨氮 2.4.6矿山(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所谓标准矿山企业的定义为:地处平原地带,面积在10平方公里左右,年降水量在400~800mm之间,作为标准矿山企业。

考虑影响矿山径流的几个因素,分别进行系数修正。 1)地形修正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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