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甲方:天玉置业 乙方:北京元洲德州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天玉名城一期交房期间广告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广告形式
甲方授权乙方为天玉铭城小区交房期间所有外部宣传业务方总代理方。 小区内交房时期内的所有外部宣传单位的进入须经乙方批准。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共 月 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
2、结算方式:协议签定支付 元,交房前支付 元,活动结束后付清。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2、甲方协助负责维护乙方的一切宣传设施,由乙方自带宣传设施入场。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权益,小区内不得出现除乙方合作单位外的其他装饰建材企业的任何形式的广告
4、甲方负责维持秩序以防止非合作商家进入小区宣传。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广告位的设置方案,须按甲方审定的方案实施 5、活动期间不得损坏甲方的一切公共设施
6、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安排__家合作商进行宣传活动并负责维持秩序。
7、乙方拥有小区电梯和路灯旗杆广告的独家发布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同意乙方指定以外的商家在小区内进行广告活动,则属违约,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若乙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给甲方5%滞纳金
第六条:乙方在天玉铭城活动期间及活动前免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小区拱门一个; 2、彩旗8条; 3、大号横幅两条;
4、业主资料内外包装袋__只。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北京元洲装饰德州公司具有与乙方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