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考核管理办法规定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水电集团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三标段建设工地现场管理,贯彻落实《铁道部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通知》(铁劳〔1996〕85号)的精神。实现工地现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考评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三标段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组织,负责制定管理办法,组织监督检查和考评管理。各工区负责监督、指导本管段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日常检查。

第三条 检查

,项目部组织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各工区组织日常检查,每月二次。 ,考评表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归档。 第四条 考评 。

。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定期检查成绩占50%,日常检查成绩占50%,日常检查成绩按季度各次日常检查成绩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对考核评分在前三名的工区分别给予8万元、4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考核评分在后三名的工区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的罚款。

3.年度考评以全年的考评表为依据,满分为100分,其中定期检查成绩占50%,日常检查成绩占50%,日常检查成绩按全年各次日常检查成绩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考评结果纳入各施工单位年度综合业绩考核。

第五条 纳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管理的主要内容为:施工现场、施工营区、材料厂、钢筋加工厂、混凝土拌和站、制梁厂、无碴轨道及构件预制厂、铺轨基地、施工便道、施工标志、标识、大门及围墙、安全防护、临电系统、消防及防雷、施工人员、取弃土场。

第六条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标准按附件1执行;考评表按附

件2执行。

第七条 本暂行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