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当前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以陕西省吴堡县寇家塬镇为例

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大量的农村土地会被征用,所以征地工作在今后乃至一段时间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当前我国各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许多矛盾和问题,引起许多群众上访或出现一些群体性事件,不仅阻碍了我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也极大地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稳定。所以如何做好当前征地拆迁工作,使该工作既能积极服务于各类建设同时又能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成为当前迫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作者深入基层乡镇一线调研,以一个典型的乡镇----吴堡县寇家塬镇为例,做关于征地拆迁问题的调查。寇家塬镇是陕西省得一个重点乡镇,近些年来该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相关政策精神,加大助农惠农力度,积极推进小城镇化建设,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想法设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由此该镇近年来推出三项重点建设工程,分别是小城镇建设工程,沿黄公路建设工程,横村温泉建设工程,但是要进行这三项工程,必须进行许多征地拆迁工作,在征地过程中就出现了许多问题。

一、寇家源镇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原因 征地拆迁是指在工程项目或开发项目中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以及房屋拆迁等,根据调查,寇家塬镇的补偿项目基本有四类,一是土地补偿,二是被征地人员安置补偿,三是青苗和附着物补偿,四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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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拆迁补偿,而且该镇的征地项目都是经过规范审批,且补偿标准都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但是在现有制度下,该镇征地中还是出现征不到地、上访等一些问题,根据调研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工作不到位。通过调查,该镇群众只知道要征地拆迁,但大都对征地拆迁带来的好处了解甚少。比如小城镇建设可以改进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城市化,能使村民的经营多样化;而沿黄公路更是一项惠民工程,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只有把路修好了,村民才更好的走出大山,和外面的世界交流,接轨;最后温泉工程更是横村村民脱贫致富的一个法宝,外来的旅游投资建设,可以带动村里相关产业的一系列发展,旅游者的吃住拉撒消费都是村民未来的收入。而这一切的好处都被村民现有的征地补偿费所掩盖,村民短浅的目光都反映出镇里和村里的宣传不到位,没有把实实在在的好处给农民讲清楚,导致村民只顾极少的补偿款,而拒绝拆迁。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长期以来,农村房屋拆迁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对农民房屋的私有财产权,一直采取忽略或放任态度,在可见的法律法规中,房屋仅被包含在“附着物”之中,严重混淆了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房屋的私有性质。地方政府在办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事宜时主要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进行,有的甚至连参照的资格都没有,农民公平受偿权利在法律上受到了不当的限制,把本该由上位法保护的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移位于下位法,由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擅自处分农民的私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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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这种法律的移位,不能不说是我国法律的一大缺憾,也导致拆迁中出现许多暴力。其次,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也是许多村民接受不了,许多村民认为,土地是自己私有的或承包的,国家无权征收或得由自己定价,这些都导致征地难。

(三)补偿方式相对单一。当前,征地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即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农民数钱就完事。这种方法操作简单,只要按法定标准计算安置费用,造册发放到人就可以了。如寇家源镇就是每亩地补偿6.2万,发钱就不管了。但实际上,货币安置虽能解决被征地农民的暂时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征地工作顺利进行,却难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一些农民一旦失去土地,缺少谋生手段,加上农民自身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就会坐吃山空,长远生计没有着落,终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这种单一的金钱补偿方式,使一些想真的想以种地为生的农民有不安全感,所以也会导致土地难以征用。

(四)补偿安置标准不够完善。由于拆迁时间、区域的不同,特别是随着城市建设,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对农民建房先后分批进行了控制,造成了农民建房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相差悬殊,同时造成乡与乡、村与村、户与户的农民得到补偿价格、安置房面积相差悬殊,贫富差别越来越大。搭建违章建筑、拖延拆迁时间等情况比较突出。目前拆迁中普遍存在农民一旦得知要拆迁消息,第一件事就是突击装修和突击搭建,想尽一切方法增加住房面积,还有部分拆迁户甚至采取改变原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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