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理财》教材习题答案

第一章 现代公司制度

一、名词解释:

1.合伙制企业:合伙企业是依法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组织。合伙制企业分为两大类:

一般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在一般合伙制企业中,所有合伙人共同提供一定比例的工作和资金,并且分享相应的利润或亏损,每一个合伙人承担合伙制企业中的相应债务。具体的合作模式由合伙人的协议来规定。在一般合伙制当中,所有合伙人都承担债务的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制允许某些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其在合伙制企业的出资额。在有限合伙制下,通常要求至少有一人为一般合伙人,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管理。国外很多基金管理公司是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存在的。

合伙企业特点:

①有两个以上所有者(出资者)。

②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③合伙人通常按照他们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

④合伙企业本身一般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其收益直接分配给合伙人。石油、天然气勘探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按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组建。

合伙企业的价值是合伙人转让其出资可以得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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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优点:创建容易,成本较低。

合伙企业缺点:与个体企业类似,筹资难,无限债务,有限寿命,难转移所有权。

2.公司制企业:公司是依据一国公司法组建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制具有两个主要特点。第一,公司就是法人。公司是一个法人团体,具有法人地位,具有与自然人相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现代公司制的根本特点。公司是由出资者(股东)入股组成的法人团体,没有意识和意志,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者经理组成的组织机构,在其法人财产基础上营运。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第二,公司对自己的行为负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责任形式设立的,容纳各方面授资者的投资。公司既然是独立的法人,作为行为主体,它可以对也仅仅对自己的行为负有限责任。出资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特征,是在法人特征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形成起来的,是法人地位的必然产物。

公司制企业优越性:①责任有限;②易于聚集资本;③所有权具有流动性;④无限生命的可能性;⑤专业经营。局限性:①双重税负: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②内部人控制:内部管理人员可能为自身利益牺牲股东利益;③信息披露:公司营业状况必须向社会公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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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性不强。

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其全部股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①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④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⑤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⑥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⑦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

①股东大会。即全体股东所组成的机构。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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