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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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火灾的概念及分类 (一)火灾的概念

凡失去控制的燃烧叫火灾。火灾分为一般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大火灾。

1、特大火灾指:烧死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

2、重大火灾指:烧死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 3、不具备以上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二) 火灾的分类

1、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2、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3、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4、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锂、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5、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二、燃烧必须具备的条件

燃烧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

1、可燃物质。凡是能够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化学反应的物质,一般都称为可燃物质。如:木材、、汽油、酒精、氢气、钠等。

2、有助燃物质。凡能和可燃物发生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氯、过氧化钠等。

3、要有着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叫做着火源。如:明火、赤热体、火星、聚焦的日光、机械热、雷电、静电、电火花等。

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3个燃烧所必需的条件,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但是某些条件下,除要具备了燃烧的三要素外,还要有一定的条件:

第一、要有足够的可燃物质。若可燃气体或蒸汽在空气中的浓度不够,燃烧就不会发生。

例如: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汽油,能立即燃烧,但若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柴油,却不能燃烧。 第二、要有足够的助燃物质。燃烧若没有足够的助燃物,火焰就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如在密闭的小空间中点蜡烛,随着氧气的逐渐耗尽火焰会最终熄灭。

第三、要让引火源达到一定的温度,并具有足够的热量。如火星落到棉花上,很容易着火,而落在木材上,则不易起火,就是因为木材燃烧需要的热量较棉花为多。白磷在夏天很容易自然着火,而煤则不然,这是由于白磷燃烧所需要的温度很低(34℃),而煤所需的燃烧温度很高(3652℃)。

三、灭火器的使用 (一)干粉灭火器

适用于扑救可燃液体、气体、电气火灾以及不宜用水扑救的火灾。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握紧压柄,干粉即可喷出。

(二)巧用身边的“灭火器”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几乎都在与火打交道,一旦发生火灾,尤其是火灾初起阶段,如发现及时,处置方法得当,用较小的人力和简单的灭火器材,就能很快地把火扑灭。可是,人们发现火灾后,往往只想到用灭火器来灭火,却不知身边有许多“灭火剂”可以利用。

湿布。如果家庭厨房起火,初起火势不大,这时可以用湿毛巾、湿围裙、湿抹布等,直接将火苗盖住,将火“闷死”。

锅盖。当锅里的食油因温度过高着火时,千万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能用水浇,否则燃着的油就会溅出来,引燃厨房的其他可燃物。这时,首先应关掉气源,然后迅速盖上锅盖,可以使火熄灭。如果没有锅盖,手边其他东西如盆等只要能起覆盖作用的都行,甚至将切好的菜倒入锅内同样也能灭火。

杯盖。酒精火锅在加酒精时突然燃烧起来,并会燃着装酒精的容器,这时不能慌,千万不能把容器摔出去,应立即盖死或捂死容器口,使其窒息灭火。如果丢出去,酒精流到哪里溅到哪里,火就会烧到哪里。灭火时不要用嘴去吹,可用茶杯或小碗盖在酒精盘上。

食盐。食盐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在高温火源下,会迅速分解为氢氧化钠,通过化学作用,抑制燃烧环节的自由基。家庭使用的颗粒盐或细盐均是灭厨房火灾和固体阴燃火灾的灭火剂,食盐在高温下吸热快,能破坏火苗的形态,稀释燃烧区的氧气浓度,所以能使火很快熄灭。

沙土。在室外发生初起火灾又没有灭火器,在用水灭火危险性较大的情况下,可用铁锹撮沙土覆盖,使火窒息而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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