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天文台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年)

紫金山天文台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年)

为了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及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设置的指导意见》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暂行规定》(校发教字【2015】45号),结合紫金山天文台(以下简称“紫台”)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博士研究生在天文学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所攻读的研究方向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博士研究生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一般为英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能用外语撰写学术论文,并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能力以及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攻读方式及学习年限 1.攻读方式

博士研究生按照招考方式可分为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攻读方式。 2.学习年限

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一)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二)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三、硕转博资格认定考核

硕博连读生的硕转博资格认定,由紫台统一组织考核,考核重点考察研究生是否掌握了坚实和宽广的学科基础和专门知识;是否能综合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硕转博资格认定在硕士入学后第4学期采取集中考核,与公开招考博士生复试一起进行,统一考核标准,根据博士生招生人数进行差额复试,实行相对比例的通过率。通过者转为博士生,未通过者继续硕士阶段学习。 四、天文学二级学科

A天体物理(070401)、B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070402)、C天文技术与方法(070420) 五、培养方式

博士生培养以研究工作为主,在论文课题研究过程中以自学为主,学习导师规定的专业课以及结合论文的专业文献。重点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或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指导博士生的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具有明确的研究背景、创新性的选题等。导师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其本人的特点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和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依据,也是对博士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 六、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课程设置原则:结合博士生的研究领域和所需知识结构,以及提高创新能力的需要,课程体系包括学位必修课、专业课两种。 学分要求:

1. 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总学分不低于12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7学分,其中学位必修课3学分,二至三门专业学位课4学分。 2.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总学分不低于42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7学分,其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结合博士生的研究领域和所需知识结构,以及提高创新能力的需要,专业课内容一般结合研究方向,由导师确定,列入培养计划。硕博连读生转博前的课程列表,参见“紫金山天文台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七、必修环节及要求 1.开题报告(2学分)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弄清主攻方向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5-7位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答辩不少于20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定在入学后第2学期末或第3学期完成,距预期博士论文答辩时间应不少于2年时间。

2.中期考核(1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在入学后第第2学期末或第3学期完成。中期考核小组由5-7名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学术管理规定》进行退学处理。 3.学术交流与社会实践(2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台里与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和国内外的各类学术活动,参加全台性学术活动每年不得少于十次,做学术报告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研究生在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或参加台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记录备案。 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1.研究生答辩前应修满规定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与社会实践等各个必修环节。在学期间,博士生应在国内外本专业相关的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第一作者论文(其中一篇SCI或EI论文,含已接受)。对于应用性质的研究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由导师提出申请,并由导师在学位委员会学位审议会议上具体陈述,经参加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适当降低论文发表刊物档次要求。如仅未完成论文发表要求,但满足毕业其他条件,允许组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毕业,但台学位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要求(不超过博士生学习年限的上限)。

2.学位论文评阅:博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聘请3-5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1-2位为外单位同行专家。评阅人由台学位委员会审批。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具体的学术评语,内容包括:(1)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研究方法和技能方面的水平(2)有无新的见解或创造性成果(3)论据是否充分、可靠(4)是否达到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5)是否可以提交答辩。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1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加1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累计有2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3.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台学位委员会批准。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员(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位为外单位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2/3。答辩人导师不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一般应参加该论文答辩委员会。 九、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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