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健环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自备电厂生产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双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自备电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安健环协议书,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部分 乙方应具备的资质及应持有的文件
第一条 乙方签订《安健环协议书》时应持有下列资质证书: (一). 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 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法人资格证书; (三). 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资质证书。
第二条 乙方签订《安健环协议书》时应持有下列文件资料: (一).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二). 施工所需的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工器具及电动工器具的清册;
(三). 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及相应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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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如乙方法人不能到场签订《安健环协议书》,代表法人签订《安健环协议书》的工作负责人必须持有其法人亲自授予的法人委托书。
第二部分 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三条 因甲方断电措施不完善,检修施工系统及设备突然来电,造成乙方施工人员触电伤害,应由甲方负全部安全责任。
第四条 甲方运行系统突然发生不安全情况,导致乙方临近(不含乙方施工人员离开施工地点擅自进入甲方运行区域)施工人员伤害,应由甲方负安全责任。
第五条 因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含甲方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造成甲方或乙方施工人员伤害或死亡,应由乙方负全部安全责任。
第六条 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系统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处罚:设备损坏事故以设备的现价(即设备出厂价及运输费、安装费的总和)为最低赔偿金。
第三部分 乙方应控制的安健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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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施工期间乙方应控制的安健环指标 序内容 指标 号 1 人身轻微伤害及以上事件 0次 2 环保污染事件 0次 3 工器具、所用机械合格率 100% 4 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配臵及100% 合格率 5 职业病危害因素伤害事件 0次 6 偷盗及影响公司治安稳定事件 0次 7 现场文明生产、废料管理 合格 8 习惯性违章 严格控制 9 火险 0次 第八条 施工期间乙方安健环管理控制要求
序内容 控制要求 号 1 乙方所雇佣工人身体状况健康,100% 无职业性危害病 2 乙方雇佣工力工的年龄 18岁-50岁 3 特殊工种的资质 100%合格验证 4 入厂教育培训参与率 100% 5 入厂教育考试合格率(70分以上)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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