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标准设备管理类汇总

**物业管理标准设备管理类

一 .人员素质

1.1 身体健康,经医生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 1.2 上班时间内,必须按要求穿着工作服,配带工牌。

1.3 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国家的有关规程,并经当地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工种政府部门颁发的操作许可证明。 二.设备房管理 2.1 基本要求

2.1.1 设备房门上有相应设备房标识。

2.1.2 设备房内地面干净,无无关物品,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 2.1.3 备现场的作业指导书齐备有效,各类设备维修检修记录完整。 2.1.4 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应急灯,通风良好。

2.1.5 设备房内的开关、阀门、单体设备等要有明显的状态标志。流体要有流向标识;重要和操作有危险的设备、部件要有警告标识。 2.1.6 设备房内设备外观清洁,油漆无脱落,易被人体接触到的转动部位要有防护罩,原设备具有的防护装置应维护齐全。

2.1.7 设备完好。各类仪表使用正常无损坏,且合格状态标示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责任人明确。 2.1.8 所有标识安装位置适当、醒目,清晰、完整。

2.1.9 供配电设备房应在显眼位置设立“严禁合闸”等移动标识的统一挂放点。

2.2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与管理无关的物品,按标

准选择适当的灭火器,并配置相应的数量。

2.3 设备房门应有“机房重地,非请勿进”或类似的标识。 2.4 设备房中重要设备上端如有排污管等设施时,应在该设备上端加设喇叭口、挡板等设施,做好防护措施,以保证重要设备的使用。 2.5 重要设备房内(如监控中心,电话机房、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电梯机房、电脑机房、水泵房)应配置干湿球温度计,对环境的温、湿度进行检测,设备房内环境温度应保持在 40 摄氏度以下,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80%以下。(热力站、锅炉房参照相应设备技术标准要求)。

2.6 参观来访人员进设备房,须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2.7 无人值守的设备房必须加明锁,钥匙由维修员及控制中心掌握。 2.8 设备表面无积尘、无油污,应急照明灯能在停电事故下至少工作半小时。

2.9 设备房排水通畅。具有防鼠措施。 2.10 专用工具、安全用品应放置在指定位置。

2.11 应制订维修工具的管理维护办法,并确实落实,电动工具应定期检修。

2.12 对维修工具应有保管清单,保管现状良好。 三.资料管理

3.1 新建物业接管验收应提交资料。

产权资料:项目批准文件;用地批准文件;建筑执照;拆迁资料; 技术资料:

(1)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配电、电力等设备、设施和附属工程有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2)地质勘察报告;

(3)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4)工程预决算; (5)图纸会审记录;

(6)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位(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7)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8)沉降观测记录; (9)竣工验收证明书;

(10)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11)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12)水、电、暖、通、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13)砂浆、混凝土试压报告;

(14)供水、供暖、管道煤气的试压报告; 3.2 原有房屋接管验收应验交的资料。 产权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土地使用权证;

(3)有关司法、公证文书和协议; (4)房屋分户使用清册;

(5)房屋设备及其固定附着物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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