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学前教育现状及启示

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就是要通过提升家庭的教育力和社区的教育力,以协调好各个方面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如:国立、私立、公立博物馆、美术馆在星期六扩大向儿童免费开放,各都、道、府、县设立24小时家庭教育电话热线,广泛开展家教咨询等等。也就是说,国家政府提出的这些措施,在加强社区、家庭的作用的同时,还弥补了学前教育机构的某些不足,从而有效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文部省于2004年12月中央教育审议会发表了《关于幼儿教育、保育一体化的综合机构》的咨询报告;2005年1月,中央教育审议会又发表了《关于适合环境变化的今后的幼儿教育的应有状态——为了幼儿的最佳利益》的咨询报告。[3]报告的提出,其重要性在于正确认识日本学前教育现状的基础上,了解到发展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措施。备受瞩目的日本新《教育基本法》于2006年12月22日正式公布施行。教育基本法堪称为日本的“教育宪法”。此次新《教育基本法》的颁布与60年前的《教育基本法》相比,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首次把幼儿教育纳入其中。[4]教育的重视程度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如今,伴随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进程,幼儿教育的发展也空前绝后地受到冲击,日本作为一个教育强国,首先就在地位上给予高度重视。

(二)大力发展私立学前教育日本私立学前教育的发展,最初从初创期的简易幼儿园、季节性的托儿所等机构发展到至今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体系。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与国立的、公立的幼儿教育机构共同构成了国民教育机构的组成部分。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带动了国家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日本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最初只是在一些基本法律里被提及,继而,在战后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私立教育的专门性法律法规。这些法律中包含了私立幼儿教育机构发展的方方面面,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如,1949年制定了《私立学校法》《、私立学校法实行令》和《私立学校法施行规则》,[5]于1956年 制定了《私立学校职员共济组合法》,1970年制定了《私立学校振兴财团法》,1975年制定了《私立学校振兴资助法》、《私立学校振兴资助法施行令》,同时还制定了《学校法人法》等一系列法令。[6]这些法令法规的颁布,一方面,对于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自身发展有了法律的保障;另一方面,益于国家的管理、督导。如:国家政府依据《私立学校振兴财团法》、《私立学校振兴资助法》《、私立学校振兴资助法施行 令》等法令,为私立幼儿园提供经费补助,从而保障了私立幼儿园的发展。其后,政府又根据家长的不同情况,通过国家补助减免进入私立幼儿园的入园费和保育费。可见,法律的及时出台,政府可以为学前教育事业提供更好的支持。如:加大对私立学前教育的经费的投入,使得私立学前教育机构

在设施、师资等方面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推动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前进,便于更好地服务于幼儿、服务于家长、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

(三)不断提升教师的资格并加强待遇教师在幼儿成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教师

素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学前教育质量以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程度。日本历来重视教师的素质,并通过法律来不断提升教师的素质。日本学前教育的机构有两种类型:分别为幼儿园和保育所。对于不同学前教育机构,幼儿教师的资格认证和待遇不同。文部省十分重视幼儿教师的培养和提高,认为

只有高质量的教师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早在1948年3月,厚生省就通过了《儿童福利法施行令》和《儿童福利法施行规则》两个法令,具体规定了保育所保教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保姆培养机关的招生对象、应修科目、学分数以及保姆考试的应试资格、考试科目等。[7]1949年5月,文部省公布了《教员许可法》和《教员许可法施行令》,由此,依据这两个法律,建立了幼儿园教员的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包括资格证书的种类、资格证书的授权者、资格证书获得的途径、进修途径等等。1954年10月公布了《教员许可法施行规则》,详细规定了学分的学习方法、课程的认定、教员培养机关的指定、教员资格考核等事项。[8]也就是说,法律的出台,使得幼儿教师的资格认证体系日趋制度化。1988年修订的《教幼教观YOUJIAODAGUAN教师的学历水准提高到硕士毕业或必须是大学毕业并修完规定的师范教育。1998年6月4日通过了修改的《教育教员许可法》,适应时代的发展,添加了许多新的任务,要求教师有新的素养:教师自身要富有个性化等。另外,上述的法律法规中在幼儿教师资质、教师专业发展与培训、职责与权利、法律责任等方面已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可见,法律的不断修正,有效的保障了教师的发展,维护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并提高了教师的整体水平。在教师的福利、待遇方面,政府也谋求通过法律来保障,最初,法律中明确了幼儿教师同小学教师的待遇一样。而后,通过对教师法律的不断修正,幼儿教师的

待遇大有改观。

二、对于我国幼教事业发展的启示(一)依法保障学前教育的地位学前教育乃基础教育的基础,不论对于个体、社会还是国家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脑科学的研究的进步,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因此,世界各国开始加倍关注学前教育的发展。在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被提上了重要的议程。但其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并不容乐观。首先,现行的法律法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国家及各行各业人士的重视,但未从根本上给予认可或支持。部分人士对学前教育事业存在误解、对幼儿园从业人员存在误解,幼儿园被认为是“哄孩子的场所”,教师被称作“保姆”。正是由于国家政府缺乏对学前教育的关注程度,使得社会各部门各行业未能够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其次,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的涌动,经济体制的改革,影响到了教育体制的改革,学前教育体制的改革正是在这种不稳定的状态下开始了改革,因而问题层出不穷。除上述存在的问题,借鉴日本学前教育的经验,首要的是国家政府要高度重视发展学前教育,明确学前教育事业在国民教育中的地位、作用、意义,积极制定学前教育领域内的立法,以律令的形式加以规定并明确保障学前教育的合法地位,以保障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规范私立学前教育的发展私立学前教育的发展,是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推行的是“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其中之一就是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办园来发展学前教育。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出现了很多的问题。首先,教育机构的改革受到企业体制改革的影响,部分公立园转权给个人,性质发生了变化,使得部分幼儿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次,随着改革,社会力量办园的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如:民办园、私立园、合资园、独资园等,这些机构层次不尽如人意,公然打着服务于幼儿和家长的旗号而攫取经济利益、商业利益。再次,私立学前教育的发展在整个学前教育事业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可是我国由于对其认识不足、法律意识薄弱等问题影响了私立幼儿教育的发展。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幼儿教育的质量、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鉴于以上的形势,日本私立学前教育的发展,在这些方面给我们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2004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无疑是个良好的开端,应势必对私立幼儿教育机构的发展加以法律规范,依法治教。因此,对于私立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除制定相应的专门性的法律,还应该制定相关

的法令法规,规范体制、保障机构发展的同时利于国家建立健全的机制、实施监督管理、并加强对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宏观调控。幼教大观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良好的师资队伍,是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依法保障教师的资格认证、专业发展与培训、合法权益、福利待 遇等,才能够切实可行地提高教师的生活质 量、生存状态,并激发教师的潜在能力,建设一 支高层次的师资力量,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幼儿 和家长。

当今,我国在一些法律中已经明确了学前教育师资的资格待遇等问题,如: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明确指出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的资格与任用、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考核、待遇、奖励等方面,本法律同样适用于幼儿教师,但是就目前的局势来看,部分内容已不满足现实需要。另外,由于幼儿园改制的问题,幼儿教师的现 状并不乐观。如:幼儿教师流失现象严重、不同地区教师的资源分配不均、农村幼儿教师的生存与发展关注不够、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愿望无法满足、与教师生活紧密联系的编制、医疗、工资待遇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师资的稳定是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日本这个国家历来就重视教师的发展,并通过制定法律并适时地不断修正法律来建立优秀的幼儿教师队伍。受社会发展大背景的影响,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日本幼儿教师的发展也受到了挑战。最初在法规中只是简单明确地提出幼儿教师的从业资格、待遇等,而后随着教育理念的不断变化并深入人心,法规的涉及范围开始关注幼儿教师的在职培训与专业发展,目前,除了规定了幼儿教师的资质、资格、职责与权利等方面,还通过法律完善了幼儿教师的培训制度,建立了一整套体系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面对改革的浪潮,我国现如今亟需通过法律来进一步明确规定幼儿教师的资质、资格、权利与义务、专业发展与培训、福利待遇等,切实提高幼儿教师

的素质,并维护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综上所述,日本幼儿教育的发展,有诸多可供我们借鉴之处。笔者主要是从日本学前教育的法制化建设的视角来谈及对我国幼教事业带来的启示。其实,幼教事业的发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除需借助于法律的保障外,还需要政府、社会乃至各个部门的广泛关注,通过协助、配合来全面带动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使之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1]李生兰.比较学前教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50

[2][3]刘存刚.学前比较教育.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9[4]张礼永.幼儿教育首次纳入日本教育基 本法.早期教育,200(7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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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大观YOUJIAODAGUAN口]|卜J当吉台专靠者o j£二亡片▲土J:影霄士t-.r-◆梁瑜

【摘要1日本是个从上到下都很重视幼儿教育的国家。教师的社会地位在日本也是非常高的,被称为“圣职”。日本的幼儿教育

有多元的办园模式和多样的学制类型,还有高素质的幼儿园教师队伍,他们培养孩子有独立、守规矩但叉富有冒险精神。

【关键词】日本教育学前教育一.国家.民众重视幼儿教育

在日本,从上到下都很重视幼儿教育。早在上世纪20年代,文部省就制定了日本第一部《幼儿园令》,开创了日本为幼儿教育单独制定的法律,它的出台使幼儿教育在整个教育系统中有了一席之地。二战以 后.日本国会又通过了《学校基本法》《1 9 4 7)、《学校教育法》《I 947)、《保育大纲》《1 948)和《幼儿园教育大纲》(1 9 56).确立了幼儿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使幼儿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上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日本又根据社会形势的变化对幼儿教育提出的要求.三次制定了幼儿教育振兴计划,彻底政变了以往家庭和社会不重视幼儿教育的观念.有力地促进了日本幼教事的发展。不只是国家对幼儿教育重视.日本民众也非常重视教育.包括幼儿教育。在日本.教师的社会地位很高,被称为”圣职”。人们普遍认为.教师是为社会做出巨大牺牲的职业,是无比神圣的。在日有妇女一结婚就放弃工作的传统,把全都精力放在家庭与孩子的教育上因为他们认为幼儿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至关重要。日本是一个岛国,土地紧张;资源欠缺。据介绍,日本普通人家的住房面积都不大.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土地的稀缺。但在幼儿园.无论是位于仙台,还是北海道,甚至是寸土尺金的东京. 孩子们的园舍多是二层楼房,户外拥有很大的沙土游戏场地.为的是给孩 子提供更多亲近自然的机会.把幼儿园里的危险系数降到最低.这也在一 个方面体现了社会对幼儿教育的重视。 二、多元的办园模式和多样的学制类型

日本的幼儿园分为国立.县(市)立和私立三种。幼儿园需经有关机关审查、备案后才可设立。国立幼儿园的经费由国家负担.县(市)立幼儿园由地方政府支持.私立幼儿园则由设立幼儿园的团体或个人负责。政府对私立幼儿园经常进行补助。政府支持各界人士举办幼儿园,私立幼儿园占全国总数的50%以上。日本在1 997年开始实施的《儿童福利法》中规定.幼儿教育阶段的补助主要分为“机构补助”和”幼儿津贴“两部分。“机构补助“指保育所的设备及各种事务费.由国家负:}Ea-分之一或三分之一.都道府县负担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幼儿津贴”则作为福利发放给儿童家庭。同时,为了减轻私立园幼儿的家庭负担和确保教育质量与公平,日本儿童津贴制度采取“排富性”和“分层补助”的方式。在坚持自己的本土文化传统外.日本幼儿教育也面向国外办学者开放。如位于仙台的明泉幼稚园,即是由美国人投资开办的幼儿园。对于这类性质的幼儿园,日本政府一样按开园时的幼儿定额给予补助。日本学前教育机构分为幼儿园和保育所两类。幼儿园属学校系统的组成部分.归教育部门管辖.而保育所则是种福利机构,由健康和福利部门管理。幼儿园招收三岁至上小学前的孩子,幼儿在园时间每年约为220天,每天4小时。而保育所则可招收自出生之日起至上小学前的孩子。在我们参观的日

本女子体育大学附属幼儿园里就有一个保育部.里面的孩子有些还不到一岁.一名老师只需照顾几个小孩。保育所全年开放,每天工作8小时。这些只是一般情况,一所机构会根据自己的情况灵活地安排半日制,全日制、钟点制.寄宿制等等.以满足家长的不同需求。三、培养独立、守规矩但又富有冒险精神的孩子日本对孩子虽然重视,但并不溺爱。在日本.气温在摄氏1 0度以下,幼儿园的孩子们都是统一的短装打扮。在国内是不可想象的.而日本却认为”这是为了培养孩子们的耐寒与自我生存能力,增强质和抗病能力.以免长大后成为暖房花草。“事实也是这样。每所幼儿园虽然具体的培养目标不尽相同,但都很重视孩子独立性的培养,独立性的培养已渗透到幼儿园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早上回园后,孩子们自己从校车上下来.背好书包,走回自己的班(幼儿园很大)。回班以后.自己选择自由活动的游戏。如在明泉幼稚园.园中央处有一个很大的沙土操场.孩子们一回园,就自己到操场上玩起了球,而这时老师并没有在边上参与。在玩的过程中.有两个孩子因发生争执而动起手来,一起玩的几个孩子立即停了下来。然而.他们并没有跑到课室里去找老师.而是一起劝说让这两个孩子停下来。通过孩子们自己协商,最终解决了冲突,游戏又重新进行。孩子们在户外玩大型体育器械时.老师并没有在旁边看护,只是孩子们自己在尽情玩耍。但是.我们的幼儿园里.老师对孩子寸步不离.照顾细微,日本幼儿园种玩法让我们对他们的教养方式与孩子的独立性感叹不已。

四、高素质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日本人把幼儿园教师誉为人生的第一个良师益友。因此.国家十分重视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入职幼儿园的,要成为幼儿园教师.必须先在大学或短期大学修完指定课程.得到规定的学分。为了获得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证书.还必须在经文部大臣认定的大学、短大及其他培养机构学完规定的学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不管是国家.还是幼稚园和教师本人都很重视在职的研修提高。“研修”即包括了“进修”及“培训”之意。他们认为师为了更好地履行自己担负的教育职责,需要深入研究教育内容.探讨教育方法,努力提高自

己的教育水平。同时,教师是教育者,承担着幼儿人格形成的重要职责.完善教师的自我人格,提高师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幼儿教师在职进修一般有园内培训公开保育活动、园际间研修交流、假期培训班及校长研修会等多种形式。在日本.幼儿园的男教师参与教育教学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相对照的是,在我们国家的幼儿园里.基本上是女性一统天下.男教师可以说是寥寥无几。日本的这一认识先于我国。在我们参观的三间幼儿园中,明泉幼稚园和洞爷湖幼稚园的园长都是男性。特别是明泉幼稚园.几乎每个班都配有男教师。我们在考察中所接触的幼儿园教师虽然不多.但他们给我们的感觉都是热情有礼、笑容可掬.让人感到如沐春风。在寸土尺金的日本,幼儿园的办学场所大部分比较紧张.有些园的硬件设施相对于国内的一些幼儿园来说比较简陋。然而.在他们的幼儿园.

园舍清雅.一尘不染。虽然因为要给孩子亲近自然的机会,外面的场地是沙土场地,但幼儿园里无论是门窗、地板以及幼儿的玩具都是干干净;争.幼儿的厕所也是清爽洁净的.从这里可以看到日本幼儿师的敬业精神。在老师与孩子的交往中,我们也深深地感受到师幼关系的和睦、平等、友善及老师对儿童的尊重。 参考文献:

【I]霍力岩学前比较教育学、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 9 99 [2】徐云日本幼儿教育幼儿教育9 9 7(3)

[3】胡艳,蔡永红.发达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组编世界62.个国家 教育概况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大学外语学院日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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