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队伍现场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提高工程质量,清除潜在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项目部特制定此奖惩制度。

一、 奖励

根据项目部组织进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周检、月检中各项检查评比,对表现突出的施工队予以奖励现金500-1000元。 二、处罚

若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不文明的现象,施工员及检查人员下达整改通知单,在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整改完成通知单内容的,将按以下条款对施工队及责任人予以处罚(罚款直接从其工程款中扣除)。在日常的施工管理中对于项目部的特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要求进行行动和工作的将加倍处罚。具体罚则如下: (一)施工行为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未戴安全帽,工人罚款10元/人,管理人员罚款20元/人。

2、高处作业,未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人。

3、塔吊指挥人员违章指挥,罚款100元/人。

起吊重物捆扎形式不规范(不用U形卡环,使用带伤的钢丝绳索具的)罚款100元/次。

4、现场管理人员未及时制止现场存在的违规行为,罚款100元/

次。

5、作业时间区段饮酒,罚款100元/人,酒后上岗罚款200元/人, 并将其辞退。

6、打架,酒后闹事罚款500元/人。

7、盗窃、破坏现场材物,特别是安全设施的,罚款2000元,并将其辞退,情况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 (二)施工质量 1、砌筑工程

有下列行为及质量通病并存在三处以上的,处罚100以上,如下列情况多数存在,处罚2000元。 1)砌墙不立皮树杆处罚50元 2)370墙不双面挂线处罚50元 3)砌筑前不浇水洇砖处罚100元 4)砌筑砂浆不饱满处罚100元 5)灰缝厚度不符合要求处罚100元

6)砖砌体组砌混乱处罚100元

7)砌体无拉结钢筋或不按规范预埋的处罚200元 8)不按规定留槎的处罚100元

9)砌筑墙面平整度多处超过规范要求的处罚100元 10) 砌筑砂浆配比不准确,处罚200元

11)没有按规定留置试块、留置数量不足的处罚100元 2、钢筋工程

有下列质量通病并造成质量隐患的,处罚200元以上,如下列情况多数存在,处罚2000元。 1)使用严重锈蚀钢筋处罚200元 2)焊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处罚200元

3)非等强度钢筋进行代换且无设计变更处罚200元

4)不按规范及图纸要求进行加筋、弯钩或钢筋留置长度不足的处罚200元

5)钢筋锚固长度不足处罚200元

6)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架设马凳数量不足处罚200元 7)接头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200元

8)钢筋网主、副筋位置放反;弯钩方向不对;间距不均匀、钢筋位移处罚2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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