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安规简介
背景说明
我国原水利电力部于1962年第一次颁发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三本规程,作为电力行业生产方面通用的安全工作规程,对保证电力生产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起了重要作用。
1978年水利电力部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1994年电力工业部再次对规程进行了修订。随着超高压电网、超超临界大容量机组的发展,一些新的事故教训的出现,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方面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都有了很多变化。
随着形势的发展,华能集团公司于2007年组织编写了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在集团范围内使用至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最近组织编写、颁发了国家标准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2011、高压试验室部分GB26861-2011)已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热机自2011年12月1日、
电气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标准主要由大唐和国家电网负责起草。
华能集团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下发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程分为“电气部分”和“热力和机械部分”,自2014年9月1日正式实施。
“电气部分”共有14章,“热力和机械部分” 共有18章,今天主要介绍第1章“总则”,以及其它章节的一些基础安全知识。
一、通则
1、制定《安规》的目的:加强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安规的目的就是规范人员行为,保
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稳当。
规程的制定,不但依据了《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还结合了集团和各基层单位的电力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成为在电力生产中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的有力保障。本规程是华能电力产业工作人员安全作业遵循的基本规定,适用于华能集团公司所有生产性企业。
2、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华能安全理念:“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竞争力”。 福州电厂的安全理念:安全为了人,安全依靠人。
“安全第一”是原则,说的是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的关系,没有安全就没有经济效益。强调抓生产时要突出抓好安全,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获取经济效益,即不要带血的GDP。8月2日昆山粉尘爆炸,死亡70多人,整个企业都毁于一旦,谈何经济效益。“预防为主”是手段,通过事前控制达到过程的安全。“综合治理”是方法,原来主要是针对政府多个部委间的协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行综合管理;对企业来说就是各部门、各专业间的配合。
“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竞争力” ,是华能二十多年
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的总结,是华能的安全价值观。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对各级领导,“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都能理解。普通员工有责任吗?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有。首先就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其中包括如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绝缘工器具,长辫盘入帽内等】。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同时,我们常说“三不伤害”,即干活时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同时增加:互相监督,提醒他人按照规程作业,注意安全,不受伤害。其中均体现了“人人有责”。
3、企业必须对所有新进入员工和新入厂外来作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部门)、班组(岗位)的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火电厂生产流程中存在许多危险源,如电厂到处都有的高压电源触电,锅炉高温明火、高温高压蒸汽、高温高压水、高温灰渣烫伤,高压容器超压物理爆炸、易燃易爆危化品化学爆炸击伤,有毒有害物品中毒,还有许多作业存在高处坠落、高空落物、密闭空间窒息等多种危险。新入厂人员对生产现场不熟悉,必须详细告知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才能针对性地进行防范,避免受到伤害。因此,入厂时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各有各的重点。
作为新入厂员工,为了保护自己,也要主动了解现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同时,要了解华能严抓的反违章(零容忍)要求,三种违章性质:行为性违章(不按安全规章制度执行,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违章指挥等。主要又叫“习惯性违章”);装置性违章(设备缺陷);管理性违章(制度缺陷等)。
4、各级领导人员不准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对于可能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紧急避险】
企业领导违反安规冒险指挥是一种违章行为,可能造成严重的伤害(损害),是不允许的。工作人员接到此类命令,应拒绝执行。同时,对作业同伴的违章行为,也应给予制止。
5、生产区域和工作场所要求
生产区域和工作场所必须满足必要的生产条件,如充足的照明,畅通
的通道,牢固、整洁的场地,没有容易跌落的孔洞(盖板打开后,要及时恢复),楼梯、平台、孔洞边要有防护栏杆,密闭或受限场所要有良好的通风,必要的消防器材,现场不得存储易燃易爆品,必要的警示标识等。
6、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要求:
安全防护用品、现场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均要求进行检查,确保是经过定期检验合格、齐备的。上电梯前应看清轿箱停好再进入,防止安全闭锁装置故障未到位造成高处跌落。 7、进入现场作业服装要求:
着装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械绞住的部分,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穿长衣服、裙子。必须穿着合格的棉布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对接触高温物体、酸碱作业、易爆易爆、带电设备、有毒有害、辐射等作业,必须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戴面罩、手套等。带电作业必须穿绝缘鞋。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一些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国家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制度。根据管理
职责的不同,分别由安监局或质监局发证。目前电厂主要的有:电工作业(含高、低压运行和维修);锅炉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含电梯);焊接(含气割)作业;厂内机动车驾驶;登高架设作业;制冷作业;探伤作业;危化品场所作业;等。
没有相应的特种操作证,不能进行相应作业。 8、身体条件要求:
有些工作如登高作业,有恐高症、高血压、癫痫病等不能登高;电气工作人员也要经医师鉴定,没有妨碍工作的病症。 9、参加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