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同年通过了司法考试,经人介绍到现在的律师事务所做助理。工资由刘律师发,没有社会保险。律师事务所没有为助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对于我这个还在校的学生来说,是非常惊讶的。我对于社保的观念是:大家都是学法律的人,对法律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尊重;律师给助理购买社保也是对助理的一种尊重,这样助理才会有基本的安全感可以更好的为律师工作。我想我以后求职时,办理社会保险的事情我是一定要自己提出来,自己的权益是靠自己来争取的。
2011年06月20号星期一
所在企业的一员工向我咨询有关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方面的事情。他可能把我当作律师了。该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被当地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但由于企业没有及时为其办理工伤保险而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因此,他向我咨询怎样维护其权益。我刚好前几天对劳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做了较好的准备,他的问题可以通过当地劳动部门仲裁得到保护。因此,我很详细进行了解答。他听了内心显示不住的激动,说我帮了他很大的忙。我正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骄傲时,刘律师走了过来,对我的回答表示肯定。但同时提醒我说,以后碰到客户单位的员工前来咨询法律问题,而问题恰恰是由于企业违法引起的,此时应该回避回答这样的问题。还说,你以后执业了会慢慢理解我的话的。
下午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回味着刘律师的话,始终得
不到很好的解释。晚上,上网看了一篇一律师仗义为顾问单位的员工的利益而提出该顾问单位在劳动保护方面存在违法的法律意见时,遭到了顾问单位解除顾问合同。我想,刘律师担心的是否也是这个原因呢
2011年06月21号星期二
有事日头短,没事日头长.上午看着时间下班,下午照完相后刚好有个当事人去所里送一些材料,同时也再次咨询了一些问题,在会议室当事人和他的代理律师聊了会.是一个工伤问题,他是农民工在工地受了伤,由于没有和建筑商签定劳动合同(其实,在工地几乎没有一家建筑商和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的,这是一个问题,一直没有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所以对是否能在劳动仲裁的时候认定他和建筑商之间是劳动关系而感到焦虑.律师在给他解释的时候一直忍不住想插嘴,耳边有个声音老在提醒我,多听少说.第一天就插嘴了,以后律师给人做咨询的时候就不乐意让我听了.在旁听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反复的问的就是一个劳动关系能否认定的问题,律师已经给他解释过很多次,可是他还不停的问.其实,这时候的当事人需要的并不再是法律上的可行性问题,而是心理的一种安慰,也许律师每次和他解释完他的劳动关系按法律和他递交的材料预测认定为劳动关系是没问题的时候他心理能更加塌实从而缓解心中的那种焦虑情绪.
2011年06月24号星期五
周五在所里看了份刘律师代理的一个工伤案卷宗,刚好那天当事人送材料过来,我在旁边听他们的咨询。刘律师在我们第一天到所里的时候就对我们说要是有律师给人咨询的时候,如果律师没反对就可以在旁边听,学习怎么给人咨询。听了半个小时,对案子大概有了了解,于是刘律师交代我一个任务,让我写一份《XXX与XXX劳动纠纷案的办案思路》。关于这个案子,我从周五下午到旅游回来这个周一下午完成任务,感觉获益匪浅。对工伤案子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很多在课本上的迷雾开始清晰。
2011年06月27号星期一
所里来咨询的人挺多的,专业律师都很忙,他们的徒弟也有事做。(有师傅的徒弟是有工资的),闲着继续看卷宗,有人来咨询了只要是在外面的会议室我就拿着笔和纸听着,看着,记录着。记住嘴巴不能动。我始终提醒自己。从周一到周三主任都很忙,每交待我们做什么。师傅明天让我去法院立案去,有些激动。
2011年06月28号星期二
年轻的心总是不够理智的。别人怎么样我不知道,反正当我看到一个个在工地里打工的农民工到我们所里面因为在工地里人身受到伤害而又不能被认定工伤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时心里总是很难受,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得到的赔偿却又只是受到损害的一半,这样对他们不公平。为什么
会这样呢,直接的原因就是因为不能证明他们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从而不能按照工伤处理。深层的原因是,他们确实是弱势群体,他们不懂,不能也不敢在进入工地前就争取到应该有的保障。比如劳动合同,安全防护等。
2011年07年04日星期一
作为一个律师真是非常有必要懂得一个地方的方言。外语学不会我们可以找借口没有语言环境,但是学习一个你工作或者生活的城市的方言不能给自己找借口了。一个合格的律师是一个学习能力很强的人。学好一个地方的方言对案源,以及今后和政府,司法机关甚至是一般的普通百姓打交道都非常有利的。首先,你有可能面对的一个不会说普通话的当事人,如果听不懂交流就非常困难了。今天我们所来了两个上了年级的老太太,一句普通话都不会说,我在旁边听的那个费劲,反正云里雾里的就听明白那么一两句。其次,我们有可能面对不会说普通话的证人。最后,每个城市都有地方主义色彩,而地方主义色彩之一就是会不会说当地方言。会说方言当地人(尤其是政府,司法机关当地人相对比较多)就会相对比较亲切,办起事来更顺利。
2011年07年05日星期二
明天是刘德华巡回演唱会长沙站的演唱。据说是华仔经济危机没钱了,到长沙这个方兴未艾的城市捞点钱。华仔是我的偶像,这么好的机会却不能去现场一睹偶像的风采,可
惜。谁叫我们实习律师穷呢!说起实习律师穷的话题,那得要回忆一下上周三的那个小聚会了。
这周三我们所的实习律师都到齐了,刘律师请我们小撮了一顿(其实非常丰盛)想借这次机会让我们实习律师以及所里的行政人员之间相互认识一下。席间我们谈了很多话题,其中有两个话题影响比较深刻。一个话题是关于实习律师的艰苦;另一个是关于刑事案件中律师的心情。
2011年07年06日星期三
实习律师其实也分很多类型的,有的家里条件好,父母比较支持所以他们起点比较高,实习时就有了车子,也在工作的城市有房,生活没有担忧的,可以在比较宽松的生活条件下实习。另外一种就是家里条件并不是非常理想,父母有心但是力不足,并且是在外面城市律所实习。吃,住,行都要自己想办法解决,在实习期间又不能单独接案子也没有安源,这样的状态是对实习律师生存和心理的考验。沈姐和我们主任他们就是这样过来的,她说她很理解我们,她也经常用她自己的经历鼓励我们,让我们看到希望,看到光明吧。“媳妇熬成婆”就好了。书上伟人成功的例子很多,然而离开我们太遥远,而眼前的例子让我们感觉更真实,虽然他们不像美国大片中的律师那样风光,但是他们经过这么多年在律师界的努力有车,有房,有自己的事业,不也是其乐融融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