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二台子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

凤城市二台子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1工作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要求,应积极推进老工业区企业搬迁改造,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及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应进行异地迁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凤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凤城化肥总厂项目建立于1962年,合成氨产量约为3万t/a,项目位于凤城市城东路374号,距离周围最近居民区距离约为5m,对周围居民造成较大影响,由于厂区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突出,迫切需要搬迁改造。

凤城地区有储量丰富的硼镁铁矿资源,而凤城硼砂厂是凤城市最大的集矿山开采、选矿和硼系列产品为主的企业,是我国重要的“硼母体”产品生产基地。但目前硼砂生产中过程中以燃煤提供蒸汽,以石灰石分解提供二氧化碳,这样的生产模式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消耗,同时由于煤炭燃烧和石灰石煅烧造成了环境污染,急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016年凤城市政府同意成立凤城市二台子化工园区(凤政发[2016]70号),发展硼化工基础产业及深加工产业,同时将合成氨企业搬迁入园,与现有硼砂产业形成硼氨联产,实现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凤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硼氨联产综合利用项目拟入驻规划园区。园区位于凤城市凤凰城区二台子村,东侧临近304国道,南侧为南大河,园区规划产业定位为“扩大硼酸、硼砂规模,新建硼氨联产项目,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发展精细硼化物产品,提高附加值;拓展电子级硼化工产品,奠定新兴硼化工产品行业龙头地位;根据副产物量确定综合利用项目规模,实现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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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接受委托后,在规划编制启动阶段介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数据分析等工作,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初步分析。环评单位在规划的编制、修改、完善等过程中保持全过程互动,通过与环保部门及相关专业专家充分沟通和协调,对报告进行认真的修改和补充,最终形成了《凤城市二台子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2 规划简要内容

2.1 规划范围及期限

(1)规划范围

凤城市二台子化工园区位于凤城市中部、凤城市区北部,东、北部均临沈丹公路(G304),西至南大河支流,南至凤城市硼砂二分厂南。规划面积34.12公顷。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8年—2030年。

2.2 产业定位

遵循 “硼为基础、横向拓宽、纵向延伸、科学发展”的思路。以硼化工延伸发展为抓手,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硼氨协同发展的基础产业集群, 培育契合中国制造2025的新能源、新材料硼化工产业集群,打造成为我国硼化工发展的重要一极。

(1)扩大硼酸、硼砂规模,新建硼氨联产项目,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2)发展精细硼化物产品,提高附加值;

(3)拓展电子级硼化工产品,奠定新兴硼化工产品行业龙头地位; (4)根据副产物量确定综合利用项目规模,实现综合利用。

2.4规划结构

二台子化工园区总体上规划为“一园引领、五区协同、多点辐射”的空间结构。 “一园”即二台子化工园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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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区”即硼砂项目区、硼酸项目区、合成氨项目区、硼深加工项目区、综合利用项目区,各片区内部以用地有效集聚为原则,保持内部小组团的完整,利于开发的弹性和可持续性。

“多点”即“一体化”配套服务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管理服务区、铁路物流仓储区、集中污水处理、变电站、集中事故收集池等。

2.5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2.5.1供水工程规划

规划园区年用水量为540.5万m3(48.6万m3/月,8000小时),根据水资源论证报告给出的南大河在设计枯水年(P=95%)及平水年(P=50%)可供水情况,枯水年(P=95%)12月、1月、2月为枯水期,其中1月份可供水量不能满足规划园区用水需求,12月和2月份无可供水量,其余月份可供水量较大,能够满足本规划用水需求。平水年(P=50%)除2月份外,其余各月份可供水量均可满足规划园区用水需求。

当遇到枯水年河水水量减少,可供水量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时,可采用备用水源供水。建议市政供水管线远期延伸至园区,作为园区补充水源。 2.5.2排水工程规划

园区污水和清净下水排水量为42m3/h,园区建设废水处理厂和回用水厂,废水处理规模50m3/h,废水处理厂采用SBR工艺,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进入回用水站。

回用水厂工艺采用多介质过滤、超滤以及一级反渗透等工艺,废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站,地秤冲洗,厂区绿化等。

园区申请在南大河设置排污口,废水处理厂外排尾水等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及《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准》(GB31573-2015)等行业标准。

同时设置事故污水收集池,收集池有效容积为20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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