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1-6章节高频简答题考点总结
(考试时简答题一般没有标准答案,只要言之有理即可得分,因此理解型记忆就行,不要死记硬背。)
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原理
1.简述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其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
答:一、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二、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 (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 (2)奴隶制的出现。
2.简述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有哪些? 答: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有如下几点: (1)法律同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的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简述划分法律历史类型的依据有哪些? 答:划分法律历史类型的依据有: (1)法律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 (2)法律体现的阶级意志。
4.简述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有哪些? 答: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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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3)法律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
5. 简述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是什么? 答: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有:
(1)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2)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
(3)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实施却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
(4)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中,一般没有固定形式。 (5)在一国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6.简述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 答: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有:
(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确定契约自由。
(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确定法制原则。
7.简述从历史上看,法律渊源的种类? 答:综观古今中外,法律渊源有以下种类: (1)制定法。 (2)判例法。 (3)习惯法。 (4)引证法。 (5)宗教法。
(6)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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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简述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答: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有以下几点: (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答: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1)从实际出发。
(2)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 (3)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4)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
3.简述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区别? 答: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区别有:
(1)党的政策是工人阶级先锋队意志的体现;法律是国家意志即全体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 (2)党的政策由党组织提出和制定;法律则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3)党的政策更多带有一般的号召性和原则的指导性;而法律的规定则比较详细、具体和详尽。
(4)党的政策仅对党组织和党员有约束力,而不具有国家的强制性;而法律则对一切公民都具有国家强制性。 (5)党的政策的内容极为广泛。
4.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 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有: (1)宪法。 (3)法律。 (4)行政法规。
(5)国务院的部门规章。 (6)军事法规和规章。
(7)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 ((89)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10)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 (11)国家认可的习惯。 (12)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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