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申报材料要求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国家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应向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审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一式15份。

2.装订成册的附件一式3套(须有封面和注明页码的目录),包括: (1)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 (2)品种选育报告;

(3)区域试验总结(2~3年),由试验主持单位撰写和印刷的试验年度总结中与申报品种有关的材料复印件;

(4)生产试验总结(1~2年),由试验主持单位撰写和印刷的试验年度总结中与申报品种有关的材料复印件;

(5)抗性鉴定综合报告(2~3年),主要包括抗病鉴定、抗寒鉴定和抗旱鉴定报告,以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鉴定单位为准;

(6)品质分析综合报告(2~3年),以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鉴定单位为准;

(7)DNA指纹图谱鉴定报告(2~3年),以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鉴定单位为准(由试验主持单位撰写和印刷的试验年度总结中与申报品种有关的材料复印件);

(8)转基因品种需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 (9)反映品种特征的照片〔如株、茎、根、叶、花、穗、果实等的五寸彩色照片〕;

(10)已通过省级审定品种的省级审定证书复印件; (11)品种保护公告或保护受理的复印件。

注:材料一律为A4纸,品种命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约定俗成的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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