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xx分公司应急发电规范

中国铁塔涪陵分公司应急发电规范

一、 发电规程 (一)

基本要求

1. 各级运行维护人员在从事电源工作中必须掌握相关安全生产和消防防护常识,具备相应的作业许可证,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和资质,注意使用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并要求配备专用安全作业工具,严禁进行违规操作,危险操作,提前作好应急措施和人员安全救护措施。

2. 带电设备操作中,作业人员除工具外,衣着不能有其它外露的金属物件,而且工具工作面外的金属部位应用胶布缠绕绝缘,作业者必须配戴绝缘手套,并使用绝缘塑料布对可能造成短路的操作空间进行防护。

3. 发电人员应严格按照发电机操作说明书进行发电操作和维护保养。如临时外聘发电人员,双方应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并对其进行发电规范操作培训或指导,严格按照我司相关维护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发电操作。对于不熟悉的电源设备,在掌握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前严禁随意触动。 (二)

注意事项

1. 发电人员必须随身配置必要联系工具和消防器材(条件许可情况下每台油机配备1套2kg左右的灭火器),油机装车须采取减震和防撞措施,并确保搬运安全。并妥善处理好与发电地点

单位、居民关系,在保障现场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应急发电工作。

2. 发电用电源线不得存在短接现象,发电刀闸应配备双支流开关,带电作业和发电线路超过50米时,现场须有两人以上人员。应设防护栏,并设明显的告警牌“高压危险,不得靠近”等字样。 3. 发电机工作时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室外位置,严禁放置在室内工作。发电机禁止在潮湿的环境和太阳高温下暴晒使用,发电机使用时必须与易燃、易爆物品间隔2米以上。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发电机在持续使用4小时后,应停机半小时。超负荷运转会使发电机的使用寿命缩短,增加噪音、废气污染,造成输出电压达不到额定值。

5. 需加油时,先停机后加油。加油时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不得存放食物,不得将水杯放在设备架顶上。注意避免燃油溢出,如果燃油不小心外溢,要马上用抹布擦干。

6. 电源操作人员应配备绝缘鞋和手套,如需带电工作,须使用绝缘工具,雨天不准露天作业,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严禁使用金属梯子。维护人员在工作时要精神集中,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与人闲谈。 二、 发电处理流程 (一)

站点断电信息来源于动力监控、供电部门通知、故障处理

人员反馈等。

(二) 派单中心接到断电信息,10分钟内通过查询蓄电池资料、

供电部门信息等核实判断是否需要立即派出发电,需要发电的立即电话派发至对应的责任维护组或维护员,同时向铁塔公司区域经理提交发电申请。可暂缓发电的,派单中心做好记录,每隔30分钟关注一次基站供电信息。 (三)

发电处理人接到发电通知,应立即做油机试机,油料加注

等准备工作,于15分钟内出发。 (四)

发电操作步骤

1. 发电机使用前务必与公共电网隔离,即在发电机接上基站的电网之前,一定要将基站电源总闸门(空开)关掉,断开与公共电网的联系。如果没断开,发电机将会向公共电网倒送电,极易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

2. 确保发电使用的电线无断点、短接现象,无裸露等物理故障,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带电操作标识。

3. 在启动发电机前应关闭发电机送电开关,在发电机启动后需空载运行3-5分钟方可闭合送电开关。

4. 正常送电后,电话通知派单中心告知发电开始,派单中心做好开始时间记录。

5. 发电过程中发电人员不得离开发电现场,注意观察电线温度,温度过高必须立即更换电线。当出现供电和发电设备异味、冒烟、温度过高或转动声不正常、漏电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一旦火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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