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陪护楼结施 1、结施-03 独立基础底标高为-2.5m,暗粱底标高为-2.5m。 2、结施-03电梯井大样图与原位不符,按照200墙厚施工,楼层上相对应的粱截面尺寸应改变,待验算厚给予变更通知。 3、结施-03 Djp14 标注仅有h1/500,h2=?没明确,验算后给予补充说明。 4、结施-08中,16/H-F两侧粱标注按照卫生间同等位置L6. 5、结施-12节点1/节点2范围画颠倒,需把节点图编号调换位置。 6、结施-14 TL-1用于有挑板处厚度180,按照结施-15节点TL-1a施工,3.85m平面图按照剖面1-1施工,PTL1按照PTL3施工。 7、结施-14 TL-1用于有挑板处厚度180,按照结施-15节点TL-1a施工,3.85m平面图按照剖面1-1施工,PTL1按照PTL3施工。 8、结施-14 1#楼梯0.050起步处TL按照TL1(用于有挑板处)施工。 9、结施中±0.00为128.4,而建施中±0.00为128.15标示错误,±0.00按照128.4施工。 10、建筑物室内±0.00由原设计的黄海高程128.4更改为128.7,结施-03 独立基础底标高为-2.5m,暗粱底标高为-2.5m,变更为独立基础底标高为-2.8m及暗粱底标高为-2.8m。 监视居住陪护楼建施问题 1、材料一览表提出二层三层办案室局部吊顶,办案室待甲方确定。 2、幕墙、外墙干挂石材无节点,无上下口封修做法,需要二次设计。 3、图号12楼梯栏杆做法与图集显示不相符,以图集为准。 4、建施03中D/4-5轴中间1.8m窗户几何尺寸为1.8m×1.2m。 5、建施-12中电梯剖面图中,标高-7.00米有误,以结施-03电梯基坑大样图为准。 办案管理中心结施 1、结施-01中第7.1条(1)、(2)改为±0.00m以下砼构件标号为C35抗渗等级P6,第(3)条改为-0.05m至8.95m砼构件标号为C35,8.95m以上砼构件标号为C30。 2、结施-02中 ①:第9.2.3条:墙、柱钢筋D<12绑扎,12≤D<25电渣压力焊,D≥25直螺纹连接。梁钢筋D≤16电渣压力焊,D>16直螺纹连接,机械连接为1级接头。 ②:板内未注明分布筋为A6@200,与板负筋搭接250mm 3、结施-03中 ①:筏板支撑钢筋大样图中钢筋直径选用C14,电梯井基础筏板范围支撑钢筋直径选用C16。 ②:集水坑位置(建施03中位置详见结施,且建施中集水坑均在独立基础位置)结施未显示集水坑位置,积水坑位置需确定,并需补充出详图 ③:地下车库建施图中显示有截水沟,截水沟做法需补充出大样图 ④:1/0A-2/0A,DJ24改为DJ25 ⑤:地下室内隔墙直接砌筑于抗水板顶(-6.8m)。 ⑥:大样图中基础与抗水板连接构造(一)适用于主楼与车库不同基础高度。 ⑦:说明(3)基础回填选用素土或2:8灰土,素土及2:8灰土回填范围:地下室顶板(-2.55)以上选用素土回填,其余回填选用2:8灰土。 ⑧:地下室外墙基础(1-1)详图中,地下室内外墙边至地下室外墙基础边均为450mm。 ⑨:基础中后浇带位置参照结施-16标示设置。 ⑩:抗水板图之中显示标高统一为-6.8m,建施图中地下室地坪高度为-6.45m,抗水板与地下室地坪之间有0.35m高差为回填土,考虑到地下室为停车、行车路面以下做法: a.150mm厚C30细石混凝土内配三级钢8@200双层双向钢筋,面撒3厚非金属耐磨地坪材料,专用抹平机压实抹平(集水坑周边1米范围内找1%坡)(-6.45m) b.200mm厚回填中粗砂压实系数0.94(-6.6m) c.带筋抗水板,详图纸(-6.8m) 4、结施-04中 ①:地下室楼梯处引外柱(KZ1a、KZ3)变截面标高,基顶至-2.55m柱截面为550×500、500×500,-2.55m至1.95m柱截面为400×400 ②:1/0A-2/0A交26-27、2/01-1/01轴KZ-1a建施与结施不对照,以结施为准 ③:G/1轴Q1与GBZ-7与建施-03平面图中不对照,以结施为准 5、 结施-06中GBZ-1,12C16,而结施-07中GBZ-1,14C16,按照结施-07中GBZ-1,14C16。 6、 结施-08中 ①:GBZ-1箍筋信息不全,按C8@200配置。 ②:GBZ-1、GBZ-4大样图与原位标注不一致,按原位标注,大样图按GBZ-3 ③:GBZ-3大样图与原位标注不一致,按原位标注,大样图按GBZ-2 ④:GBZ-2大样图与原位标注不一致,按原位标注,大样图按GBZ-1 ⑤:GBZ-5大样图与原位标注不一致,按原位标注,大样图按GBZ-4 7、 结施-09中 ①:GBZ-3大样图与原位标注不一致,按原位标注,大样图按GBZ-4(300×400截面) ②: GBZ-1、GBZ-2大样图与原位标注不一致,按原位标注,大样图按GBZ-3 ③:GBZ-5大样图与原位标注不一致,按原位标注,大样图按GBZ-2 7、结施-11中A轴南3米处粱未标注,按L16做法 8、结施-16中3-3,4-4剖是否设置拉筋,拉筋为A6@600 9、结施-23中4#、5#楼梯轴线有误,轴线为2/0A-1/0A交27轴、2/01轴 10、结施-24中右侧坡道25轴应为27轴 11、电梯井位置四周GBZ厚度与建施电梯井四周后砌墙厚度不一致,砌筑后出现错台,影响美观,GBZ厚度按照砌墙厚度。 12、结施-03中所示筏板即抗水板支撑筋设置如右图: 13、结施-03中阶形独立基础更改为坡形,两阶形式的h2改为坡形,三阶形式的h2+h3的高度和改为坡形。 14、一台塔吊在建筑物西南侧(A)轴-(1)轴向东4m处,塔吊中线水平距离 A轴线.5米。塔吊基础顶标高-7.5m。另一台塔吊在建筑物东南侧(A)轴- (23)轴 向西4m处,塔吊中线水平距离在A轴线4.5米。塔吊基础顶标高- -7.5。塔吊位置不影响主楼基础,地下室独基需要改变截面尺寸重新出图。 办案管理中心建施部分 1、 建施-01第八条防水设计中为保证防水效果,保证不渗水、不返潮建议采用以下防水做法: ①:4.a、b地下室侧墙、底板防水做法为一级防水构造:防水层为二道1.5mm高分子强力交叉层压膜自粘橡胶防水卷材和一道2mm橡胶沥青防水涂料(非固化型) ②:4.c地下室种植顶板防水做法:一道4mm厚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一道2mm橡胶沥青防水涂料(非固化型) 2、建施-02中 ①:室内、卫生间、门厅、走廊吊顶高度及电梯门口高度,吊顶高度需二次深化设计时确定高度 3、建施-03中2/0A交26-27、2/01-1/01,J轴交25-26、2/01-1/01中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