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纪律处分规定与程序
政策及程序
规范员工行为,保证公司正 程 序: Procedures: 1.
处分类别:
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留店查看、无偿解雇五大类。
1.1 口头警告:员工有违反下列条款的将给予口头警告。 1.1.1. 上、下班不打卡、不签到或替他人打考勤卡,签到签离。
1.1.2. 不注意个人仪容仪表,如头发过长、头发凌乱、染黑色以外的发色、男员工留胡须。 1.1.3. 不注意个人行为,如嬉皮笑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掏耳剔牙,上班
时间打瞌睡等不文明行为,非紧急情况下在公司范围内奔跑。
1.1.4. 不注意个人卫生,如指甲过长、身体发出异味的等。 1.1.5 忘记或未按规定佩带名牌。
1.1.6. 当值时未穿着整齐制服或衣履不整。 1.1.7.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客用设施。 1.1.8. 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1.1.9. 在前厅、餐厅、厨房、公共区域游览穿行(工作需要除外)。
1.1.10. 工作态度不认真(包括工作时听收音机、MP3、看报纸、咀嚼香口胶或吃零食等)。 1.1.11. 未经部门同意吃喝公司食品、私用公司物品。 1.1.12. 发出不必要的噪声、喧哗或当班时闲聊。 1.1.13. 未经许可在公司会晤和接待亲友。 1.1.14. 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到其它部门串岗。 1.1.15. 下班后在公司内无故逗留。
1.1.16. 未能保持员工更衣柜或周围5米工作所属区域的卫生整洁。 1.1.17. 私换员工更衣柜或在柜内存放食物和饮料。 1.1.18. 在公司员工餐厅以外区域饮食。 1.1.19. 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1.1.20. 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涂画或破坏卫生整洁。
1.1.21. 违反吸烟条例,在当值时间、公共地点或非吸烟区内吸烟。 1.1.22. 高声与客人对话或肆无忌惮地对客人过分亲近。 1.1.23.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1.24. 不能正确使用公司设备用具或违反安全守则。 1.1.25. 当班时间洗澡、洗个人衣物。
1.1.26. 不遵守住宿制度,强行住宿或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者。 1.1.27. 任何形式的浪费行为。
1.1.28. 转让餐卡给其他员工或非公司人员使用。 1.1.29. 在工作中不与同事合作影响服务质量。 1.1.30. 私自穿着工服外出或回家。
1.1.31. 私自接受客人赠送的贵重礼品,不向部门或公司汇报。 1.1.32.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中,与口头警告条款的性质类似的。 1.1.33. 所犯其他错误的性质和以上条款的性质类似的。
2.1 书面警告:员工有违反下列条款将给予书面警告。
2.1.1. 因工作不努力,没有完成上司分配的工作或有意怠慢工作,影响服务质量。 2.1.2. 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 2.1.3. 在公司任何地方随意乱写乱画。
2.1.4. 忘记上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或合理指令。
2.1.5. 对上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敷衍了事或离工作要求有一定距离。 2.1.6 违反工作规程。
2.1.7. 当值时睡觉、下棋、打扑克、看电视干其它私事。 2.1.8. 未经所在部门总监批准,乘搭客用电梯。
2.1.9. 随意散播对工作团队、公司有或上司有影响的谣言。 2.1.10. 疏忽、不小心损毁或损耗公司或客人财物。 2.1.11. 携带未经批准物品离开公司。
2.1.12. 私自调换更衣柜、占用他人更衣柜或私自配钥匙。 2.1.13. 放未经批准物品在员工更衣柜内或公司其它地方。 2.1.14. 对客人不礼貌或怠慢客人,使客人尊严受到损害。 2.1.15. 私自和客人约会给公司造成不好的影响。
2.1.16. 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客房。
2.1.17. 未经批准在公司内消费,如用餐、住房、康乐及其它客用设施等。 2.1.18. 随便改动、损坏排班表、告示牌、张贴的规章制度、布告、损坏宣传栏等。 2.1.19.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可給予书面警告处分。 2.1.20. 所犯其他错误地性质和以上条款性质类似的。
3.1. 严重警告:员工有违反下列条款将给予严重警告。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1.10. 3.1.11. 3.1.12. 3.1.13. 3.1.14. 3.1.15. 3.1.15. 4.1.
4.1.1. 4.1.2. 不服从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有意怠慢工作。
对上司、同事、客人有不礼貌的言行或用各种手段威胁恐吓同事或管理人员的。无充分理由而故意拒绝工作任务。
盗窃或复制公司机密资料;向外界泄露有关公司商业机密; 未经批准在公司范围内做任何形式的募捐。 对其他员工的严重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蓄意隐瞒者。 诬告他人。 示意客人给小费。
私自将客人遗忘物品带出公司。 在酒精或其他麻醉药物影响下当值。 夜班员工当值时睡觉。
拾遗不报,私自将客人遗忘物品、同事遗忘物品私藏。 假公济私,带有个人喜好不公正地做评估考核。 不按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接待客人引起客人投诉。
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影响公司、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可给予严重警告的条款。 留店查看处分:员工有违反下列条款将给予留店查看处分。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声誉上的损失的直接责任者。 私配或丢失公司万能锁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