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管理规章制度

博物馆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博物馆管理制度】

博物馆工作人员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服从大局,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文物、博物馆工作人员。

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和光荣革命传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业务技能,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社会。

重同志,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弘扬正气,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四、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

五、在文物调查、考古发掘、陈列展示和宣传出版工作中,任何人不得有私自垄断文物资料并谋取私利的行为。

六、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征集和收购文物时,所征集和收购的文物及其有关资料必须全部上交单位,严禁隐瞒私存。遇有出土文物,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

七、文物工作者个人不得收藏、买卖文物。严禁利用职权在文物征集、收购工作中为自己或他人留存文物。

八、维护国家对国有文物的所有权,严禁将属于国家所有的馆藏文物出售或变相出售。严禁将国家所有的文物作为礼品赠送给任何部门或个人。

九、树立文物主权意识、知识产权意识和文物安全保护意识。严守国家文物机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未经发表的重要文物信息和资料。发现文物被盗窃、盗掘或遭受其它损坏,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禁隐匿不报。

十、在对外合作或涉外活动中,必须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权益,合作和交流项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批准的协议规定进行,个人不得向外方作出任何承诺。禁止利用文物涉外工作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

馆长职责

一、馆长主持馆全面工作。

二、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制定单位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推动单位各项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培养、考核、聘用专业人员和中层干部。 六、定期总结工作,表彰好人好事。

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综治安全稳定工作。

八、把文物安全保卫列入工作重要日程,常抓不懈。 办公室职责

一、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件收发、书刊订阅、会议布置、接待来访、供给办公用品、安排值班保卫、考核考勤等行政工作。 二、接洽物业管理相关业务工作。

三、直接管理停车区、学术报告厅、。

四、管理水、电、电话、电梯等设备。落实安全管理,节约开支。 五、执行财务制度,严格现金管理,按时做好月结报表。 六、负责对临时工管理。

七、落实卫生、绿化工作的管理措施,保持良好的馆容馆貌。 保管部主要职责

一、主持本部门日常行政、业务工作根据本部职责,制订工作计划,决定工作方式,记录工作大事,进行工作总结和资料汇总工作。 二、对本部人员有权进行分工、调配,并明确分管工作职责,分工合作。

三、直接管理文物库房,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 四、及时做好文物征集、登录、入库管理工作。 五、落实本部安全防火、卫生管理工作.

【篇二:博物馆管理制度、讲解员管理制度(2014年版)】

博物馆管理制度、讲解员管理制度 (2014年新版) 目录

第一章:讲解员的招聘、入职及离职 第二章:讲解员岗位要求及服务规范 第三章:讲解员级别及工资制度 第四章:讲解员考勤制度

第五章:讲解员积分管理办法

附录一:火灾、停电、游客伤病预案 附录二:文博常识

第一章: 讲解员的招聘、入职及离职

讲解是知识和语言的高度统一,是融专业性、知识性和艺术性为一体的综合职能。讲解员是博物馆和景区的形象代言人,是联系观众

的桥梁和纽带。讲解员担负着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观众的职能,同时还担负着现场协调、学术研究等多项义务和职责。讲解员是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讲解员队伍是三星堆博物馆,特别是宣教部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招聘方式及条件

1、面向社会及川内各大专院校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年龄18——24岁(有外语特长者可适当放宽),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好。 3、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4、大专以上文化文化程度,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强,会外语,有特长者优先。 5、符合招聘公告中的其他要求。 二、讲解员的面试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的证书到三星堆博物馆宣教部办公室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三星堆博物馆讲解员报名登记表》,并准备不少于两分钟的自我介绍参加面试,若有外语特长,需准备外语自我介绍。

3、三星堆博物馆将组织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的面试小组对应聘者者进行面试,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电话通知应聘者是否通过面试。

4、面试通过的应聘者即可进入培训期参加培训。 三、讲解员的入职培训及考核

1、讲解员的入职培训时间为不超过60天,在此期间须缴纳讲解员报名费150元,领取讲解词和讲解员培训资料并办理讲解员培训证。 2、培训期讲解员须按时出勤,因病、因事当天不能到馆参加培训 的,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

3、培训期讲解员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讲解词的理解和记忆,并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拓展,同时熟悉陈列结构、陈列内容,掌握一定的讲解技巧和规范,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试讲。

4、培训期讲解员不享受我馆工资及其他待遇,可免费乘坐我馆班车并可在中午免费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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