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法规及相关政策

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法规及相关政策

今天起,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网络安全法生效,以法律形式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规范“黑飞”出重拳;微信公号新规范,获得许可才可发布新闻?? 一、中央

1、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2、贩卖50条公民个人信息可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月1日起施行,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其中明确,出售个人敏感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

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6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2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共十八条,

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安全评估;许可受理、审核、决定;监督管理要求等作出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细则旨在进一步细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提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细则》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未经审核而发布的不实消息以后再无生存空间。 4、质量在250克以上无人机须实名

根据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6月1日起,质量在250克以上(含)的无人机须登记注册。同时,民航局正在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将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5、禁止高毒农药用于食用农产品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给予鼓励和扶持。

6、土地征收补偿将施行新标准

《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7、重要网络产品须经安全审查

《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将于6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关系国家安全的网络和信息系统采购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 二、地方

1、天津:京津城际延长线票价“公交化”

6月1日起,京津城际延长线执行“公交化”票价。对发站和到站均为天津——于家堡各站间各席别票价实行优惠。优惠后,天津站、军粮城北站、塘沽站、于家堡站间的动车组列车各席别票价统一实行5.85折优惠。 2、辽宁:加强农业投入品管控

《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3、湖南:针对不同大气污染源分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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