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研讨会发言稿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研讨会发言稿

孟建柱部长对当前的执法工作提出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工作要求,这是公安机关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执法工作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也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事关公安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执法规范化建设程度是检验公安工作水平和公安队伍状况的重要标志。如何按照孟部长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不断积极探索执法规范化的新对策和新思路,不断积极完善执法规范化的新措施和新办法,不断积极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从公安执法的各个环节入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各项执法工作逐步迈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是当前公安机关的重要责任。下面,就结合自身在执法办案中的体会,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抓教育培训,在全面提升民警执法素质和水平上下功夫。一是要继续大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制理念教育。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开展“四法一条例一理念”学习,强调科所队要结合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利用工作时间组织民警集体学习,民警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学习,使学习进入思想、进入工作,使各部门、各警种和不同岗位的民警都能熟练掌握本警种、本岗位执法工作所需的基本法律知识,努力做自觉学法、真正懂法、模范守法、正确用法的执法者。二是要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析理、言传身教”学习教育活动。要定期召开案件点评会,对典型案例进行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成功做法,对有争议的问题相互讨论学习,起到点评一个案例,教育培训一批民警的效果。三是要改进执法方式。要把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根本标准,教育民警学会换位思考,准确把握当前社会心理的变化和执法对象的感受,在维护法律尊严和警察权威的基础上,增强执法的灵活性,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四是要改进执法理念。要从有利于减少犯罪、增加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治安稳定出发,教育民警分清案件性质,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二、抓完善机制,在严格执法办案程序上下功夫。一是要建立案件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三位一体”办案责任制。形成案件办理自下而上“四级”审核把

关制度,做到办理一起案件必须过案件承办人、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局领导四关,做到:事实不清的不处罚、证据不足的不认定、定性不准的不处理;重视立案、撤案、报捕、强制措施、移送起诉“五个环节”;坚持刑事案件“五不放过”,即主体不明不放过、事实不清不放过、证据不足不放过、定性不准不放过、法律手续不全不放过;把住治安案件“五关”,即事实关、证据关、告知关、定性关、程序关,确保行政案件无败诉,刑事案件无错案。二是要双管齐下、密切配合。日常执法工作由法制科把关,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所有案件从入口到出口实施全程监督;疑难和重大案件实行分局领导集体会诊、集体研究把关,保证案件定性准确,防止发生适用法律错误和程序违法等问题的发生。三是要强力推进执法信息化的实战应用。执法工作信息化是实现执法规范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要以及时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提高执法质量为目标,以强化日常监督和重点环节监督为重点,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和执法评查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化工作流程和规范机制,积极开展上侦查、上追逃、上管理、上服务、上办公,形成全警参与、全警应用的良好局面。例如,今年长治城区公安分局就根据上级的要求,强力推进“执法办案”系统的应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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