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起重机安装作业指导书
1 、门式起重机安装工艺流程图
土建验收、测量放点 轨道安装 二期砼浇筑 行走机构安装 门架组合 回转机构组装 各齿轮、连接轴 制动器安装调整 滑轮、钢丝绳、卷筒主副钩连滑轮、钢丝绳、卷接及抓梁安装 筒主、副钩连接 电气设备安装、检查、调整、试验 联合调试 负荷试验 防腐 移交 2 、作业方法及要求
2.1 轨道安装 (适用于安装在砼、钢梁结构基础上的P型QU型轨道) 2.1.1 作业方法
2.1.1.1 按图纸设计的位置、高程安装轨道、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安装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2.1.1.2 钢梁上铺设轨道结构的,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钢梁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mm,且不大于钢梁腹板厚度的一半。
2.1.1.3 轨道铺设在钢梁上,轨道底面应与钢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长度超过200mm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100 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10--20 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3层,垫好后与钢梁焊接固定。
2.1.1.4 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对于通用的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5 mm
2.1.1.5 起重机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10m时,轨道跨距允许偏差为±3.0 mm。
2.1.1.6 当起重机跨度大于10m时,偏差按下式计算,但最大不应超过±15 mm。
△S=±[3+0.25(S-10)] 式中: △S—起重机跨度的允许偏差(mm) S—起重机轨道跨度(m)
2.1.1.7 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通用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3/1000,每2m测一点,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10 mm。
2.1.1.8 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对于通用门式起重机为±10 mm。同一截面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对于通用门式起重机为±10 mm。
2.1.1.9 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应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轮的基距。
2.1.1.10 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轨道接头采用焊接时,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电熔焊的有关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
2)轨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接头高低差及侧向错位不应大于1.0 mm。间隙不应大于2.0 mm。
3)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现定,允许偏差±1.0 mm。
4)用垫板支承的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沿轨道长度方向)应比其它处增加一倍。
2.1.2 质量检验 2.1.2.1 检验依据:
合同文件及技术条款
GB50278-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第三章 设计图纸及技术说明。 2.1.2.2 检验方法及器具:
检验用尺及仪器,需经省一级认可的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
内;
测量轨道时,钢卷尺应配弹簧称,拉力应符合有关规定; 计算绝对值时,应将钢卷尺的误差和修正值扣除。
2.2 行走机构安装(设备符合设计和技术文件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2.2.1 作业方法
2.2.1.1 安装前对安装段轨道进行验收。对所安装设备进行清点、检查,并符合有关规定。
2.2.1.2门机安装控制点的设置,放出门机中心线于砼面和轨道顶面上,基准点线误差<1.0 mm,对角线相对差<3.0 mm。
2.2.1.3 视大车行走机构重量,起吊能力,整体或部分吊装就位,并按控制点进行调整,加固。要求:
1)所有行走轮均应与轨道面接触。
2)车轮滚动平面中心应与轨道基准中心线重合,允许S≤10m±2.0m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