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信息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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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信息表》填写说明

《干部信息表》是干部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记录和反映干部任职及其变化的重要文件, 是干部自然情况、经历及职务变动情况的客观反映,是历史、全面地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现将表格填写有关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民族”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3. “出生年月”和“年龄(周岁)”栏: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年当月的实足年龄(系统会根据出生年月自动生成)。

4.“健康状况”栏:根据本人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5.“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栏: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如福建福州)。

“籍贯”和“出生地”按“籍贯”和“出生地”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市、区)的名称,如“福建福州”、“福建连江”。直辖市填写市名及属地名称,如“上海浦东”。

6.“政治面貌”栏:填写本人政治面貌,如”中共党员”。

7、“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非中共党员的,不填写加入的时间。 8.“专业技术职务”栏: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职称一般不填写。

9.“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没有请填写“无”。 10.“照片”栏:张贴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也可将照片扫描进电脑使用图形编辑软件调整图片大小后直接插入到本栏中。

11.“学历学位”栏:分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学历教育“结业”或“肆业”的,不能作为取得学历。同时获得学位的应填写学位,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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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学科学位,如“大学理学学士”。有两个以上不同学校同等学历的,必须全部填写。对一些不能确定的在职教育学历证书,应及时与教育部门沟通,教育部门不认可的,不得填写。

①“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教育行政部门计划内招生并全日制脱产学习获得的最高学历,“全日制教育”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在国民教育普教性的院校读书,即普通中专、高校。成人高校、自修大学、电大、夜大等不属此列。二是必须通过全国统考取得学籍。三是学习方式必须是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毕业的,除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外,所就读的院校必须是教育部确定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若无大、中专院校学习经历的,直接填写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最高学历,如初中、高中。

②“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如党校学校、函授、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

③“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如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教育专业。若初中、高中毕业的,填写毕业学校即可。

12.“现任职务(职级)”栏: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和职级,党内职务在前,行政职务在后。一般不填写临时机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职务。

13.“任现职务时间”、“任现级职务时间”栏:填写现职务和职级的具体时间。 14.转岗相关信息栏:如干部已转岗,需勾选“已转岗”,并详细填写转岗时间、原单位和新单位的单位名称、职务、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15.“简历”栏:填写的起止时间要填到月,前后要衔接,不得间断,出现空档,如上一行“1993.07-1996.02”,下一行则应是“1996.02-××”,上下行之间在格式上要对齐。 ①简历从参加工作之前的最后一次在校学习时间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初中、高中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初中、高中的学习时间填起。

②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在同一单位工作,也应根据部门、党内职务、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分段填写。

一般干部在同一单位的工作时间段可连在一起填写,不同科室之间用“,”隔开,同一时间段内兼顾多个科室工作的,中间用“、”间隔,如:

××-×× ××乡党政办文书,组织办干事、财政办工作人员 股级以上不同时间段的职务应分开填写,如: ××-×× ××镇党政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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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党政办副主任、团委副书记 ××-×× ××镇农办主任

公务员担任不同非领导职务的也应分开填写(试用期不计入任职年限),如: ××-×× ××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试用期) ××-×× ××局办公室科员

××-×× ××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

③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加括号注明,如:(其间:2005.09—2008.07在××学校××专业本科函授)。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不写“其间”两个字,如:

2004.05-2006.04 ××局××科工作人员 2006.04-2008.08 ××局××办副主任

(2005.09—2008.07在××学校××专业本科函授) ④简历中的最后一个工作时间段(现任职务时间段),注明“任现职”。

16.“奖惩情况”栏:填写何年何单位何原因受何种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经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7.“年度考核结果”栏:填写近五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18.“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重要社会关系”主要指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属,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重要社会关系中现任或曾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军队副营级以上)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

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出生年月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8.08”。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是学生且未入党入团的,可以空着不填写。工作单位及职务一栏,工作单位、职务要填写完整,如××学校教师、××局会计、××企业职工等。子女年龄尚小,填写年幼,子女若是学生,要填写××学校学生,上大学的,则要填到院校系专业;父母已退休、离休、离岗退养或去世的,应在填写原工作单位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已退休)”、“(已离休)”、“(已去世)”;父母无工作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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