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2 投标方需考虑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其收费标准执行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下浮35%。
B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 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方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日期前5天使招标方收到,招标方应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技术交流,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方。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方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6.3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方。
C 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投标书(统一格式),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价格分解表等
(5)投标产品配置明细表
(6)技术规范偏离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投标书附件(投标方视需要自行编写)
8.2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详见附表一至附表三):
(1) 企业简介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4) 投标方情况表
(5)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6) 产品鉴定证书
(7) 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提交)
(8) 投标产品获国优、部优等荣誉证书
(9) 质量体系注册证书(如ISO9001认证)
(10)业绩表(业主名称、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9.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 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9.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 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0.1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方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0.2 投标书附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产品介绍,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2) 关键件明细表(包括制造厂名和产地);
(3) 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4) 详细的交货清单;
(5) 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6) 投标方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
(7) 投标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8) 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使货物达到正常使用所需的所有有形物品、资料、技术、服务等内容的全部价格(不论是否在分项价格中提到,均无需招标方另行付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制作、仓储、运输、装卸、安装(包括安装措施费和水电费)、调试、培训以及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检验、包装、保险、税费、管理等相关的全部费用,投标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
11.2 投标方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 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1.3 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方自行设计)。
11.4 投标方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11.5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1 投标方应下列规定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10万元,第二包5万元,第三包5万元,第四包5万,第五包5万元,第六包5万元,第七包3万元。
12.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
现金、支票、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