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全面部门及岗位职责精编版

设计院部门及岗位职责

g)参与公司科研成果的鉴定。

h)主持或参与分院设计项目的创优评优工作。

i)组织对分院质量管理体系中建筑专业有关的过程进行检查,并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19.2 人力资源管理

a)负责组织分院建筑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

b)参与对分院建筑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状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c)组织编制分院建筑专业年度培训需求报告,对分院建筑专业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技 术规范以及专业技术进行教育、培训、辅导,确保培训目标实现。

19.3 项目运营

a)主持分院建筑方案的评选与评审活动,组织、主持、参与分院公司级及以下项目的建筑方案投标。 b)主持或参与公司级及公司级以下项目的设计评审。

c)必要时,对公司级及公司级以下项目的建筑专业设计成果进行审核。

19.4 行政管理

a)参加分院主要的工作会议,汇报工作并提出建议。

b)参加公司有关技术管理会议,组织或主持分院技术管理会议。

20 分院总规划师职责

20.1 技术协作、专业发展与技术管理

a)负责组织并参与分院规划专业与外部的技术协作和技术交流活动。 b)组织分院规划专业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 c)负责分院规划专业创作能力与技术水平的提高。 d)参与拟定分院科学技术、人员培训的工作计划。 e)参与编制公司统一技术措施、制图标准和通用图集。

f)参与确定分院设计、科研工作中重大复杂或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 g)参与公司科研成果的鉴定。

h)参与分院设计项目的创优评优工作。

i)组织对分院质量管理体系中规划专业有关的过程进行检查,并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20.2 人力资源管理

a)负责组织对分院规划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

b)参与对分院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状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整体水平、潜力、发展方向)。 c)组织编制分院规划专业年度培训需求报告,对分院规划专业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技 术规范以及专业技术进行教育、培训、辅导,确保培训目标实现。

20.3 项目运营

a)主持分院规划方案的评选与评审活动,组织、主持、参与分院公司级及以下项目的规划方案投标。 b)主持或参与公司级及公司级以下项目的设计评审。

c)必要时,对公司级及公司级以下项目的规划专业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核。

20.4 行政管理

a)参加分院主要的工作会议,汇报工作并提出建议。

b)参加公司有关技术管理会议,组织或主持分院技术管理会议。

第 19

21 分院总设备师职责

21.1 技术协作、专业发展与技术管理

a)负责组织并参与分院设备专业与外部的技术协作和技术交流活动。

b)组织分院设备专业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负责分院设备专业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的提高. c)负责分院设备专业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的提高。 d)参与拟定分院科学技术、人员培训的工作计划。 e)参与编制公司统一技术措施、制图标准和通用图集。

f)参与确定分院设计、科研工作中重大复杂或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 g)参与分院科研成果的鉴定。

h)参与分院设计项目的创优评优工作。

i)组织对分院质量管理体系中设备专业有关的过程进行检查,并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21.2 人力资源管理

a)负责组织对分院设备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负责组织对分院设备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

b)参与对分院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状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整体水平、潜力、发展方向)。 c)组织编制分院设备专业年度培训需求报告,对分院设备专业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技 术规范以及专业技术进行教育、培训、辅导,确保培训目标实现。

21.3 项目运营

a)主持分院设备方案的评选与评审活动,组织、主持、参与分院公司级及以下项目的设备方案投标。 b)参与公司级及公司及以下项目的设计评审。

c)必要时,对公司级及公司级以下项目的本人所在专业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参加分院主要的工作会 议,汇报工作并提出建议。

21.4 行政管理

a)参加分院主要的工作会议,汇报工作并提出建议。

b)参加公司有关技术管理会议,组织或主持分院技术管理会议。

22 分院副总师职责

22.1 技术协作、专业发展与技术管理

a)协助分院本专业总师开展工作,受分院总师委托时,履行分院总师职责。 b)参与分院本专业与外部的技术协作。

c)参与拟定分院本专业科学技术、人员培训的工作计划。

d)参与确定分院设计、科研工作中重大复杂或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 e)参与分院科研成果的鉴定。 f)参与分院设计项目的创优评优工作。

22.2 人力资源管理

a)参与对分院本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

b)参与对分院本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状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整体水平、潜力、发展方向)。 c)参与编写分院本专业年度培训需求报告,对分院本专业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技术规 范以及专业技术进行教育、培训、辅导,确保培训目标实现。

22.3 项目运营

a)参与分院本专业方案的评选与评审活动,参与分院公司级及以下项目的本专业方案投标。

第 20

设计院部门及岗位职责

b)参与公司级及公司级以下项目的设计评审。

c)必要时,对公司级项目的本专业设计成果进行审核。

22.4 行政管理

a)参加分院主要的工作会议,汇报工作并提出建议。 b)参加分院技术管理会议。

23 工程主持人职责

a)负责设计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参加承担的工程设计项目的各阶段的 设计要求的确定和评审。

b)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设计任务书和合同要求,编制各阶段的项目设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c)负责和组织对设计依据性文件和原始基础资料的评审。检查相关内容是否齐全。明确设计输入要求, 监督各专业认真填写设计输入表格。检查“设计输入”是否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有无遗漏,各 专业间是否存在矛盾,有矛盾或不完善时应协调解决。

d)负责控制工程的面积、造价和标准。掌握工程的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组织和协调各专业间的配合, 督促各专业设计条件的及时提供。检查相关的签署,做好记录。督促和检查各专业对已完成的各阶段的设 计图纸及时进行校对和审核。

e)参加和记录设计各阶段的设计评审并保存记录,对评审结论和意见组织实施。

f)参加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方案设计的评标、参加初步设计的会审、设计图纸的会审 和交底。组织和参加工程的各种技术会议、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配合施工及验收和交底。参加工程的竣 工程的各种技术会议验收,并做好和保存相应的记录。

g)因某一专业设计变更涉及其他专业时,负责组织相关负责人或设计人进行评审和会签。并将变更信 息和文件及时传递到有关的专业和人员。

h)负责接收供方或合作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并及时传递给有关的专业负责人或设计人进行 验证和记录。

i)负责接受顾客提供的设计产品和设计资料,并及时传递给有关的专业负责人或设计人进行验证和记 录。

j)负责对准备归档交付的图纸的标识进行检查。检查其内容是否齐全和准确。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标 识的设计图纸应监督设计人员进行修改。

k)图纸交付后,负责收集在设计各阶段所产生的所有质量记录,并进行整理。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服务。 负责收集施工过程中所有产生变更和服务的质量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有关服务信息,写出服务报 告并交技术质量部。

l)负责所有设计文件和资料的归档。

24 设计人职责

a)根据所承担的设计任务,认真收集有关设计资料,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制定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设计方案。提交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b)需要时参加设计要求的确定和评审,明确与本专业有关的内容和要求。配合设总编制项目设计计划, 并按时完成。按时提供相关专业的设计条件,明确本专业的设计输入要求,认真填写《设计输入》并按时 完成。研究质量特性,列出设计输入要点,兼顾相关专业。

c)精心设计、努力创新、创优。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并根据工程实际控制标 准。设计中力求计算方法先进,数据来源准确可靠,计算正确、清楚、完整。

d)在各阶段设计中所形成的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国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的规定》国家、 和地方的现行有效的规范、规定、标准、法律、法规及施工安装验收准则的要求。设计文件应齐全,图面 布局应合理,比例适当,文字通顺简练,手写字迹要工整。减少和力求消灭错、漏、碰、缺,图面布局应 合理,比例适当,文字通顺简练,手写字迹要工整,符合制图标准规定。

e)认真自校,及时向校对人、审核人提供完整的图纸、计算书和相应的资料。应认真听取校审人的意 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错、漏、碰、缺应及时进行修改,对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原则上应按审核人的意缺应

第 21

及时进行修改,对校审人员提出的意见有异议时,可向分院总工或总建、技术质量部或公司技委会提出复 议。公司技委会提出复议经裁定后,设计人必须执行裁定意见。

f)参加工程的各项技术会议、技术交底、图纸会审、会签、配合施工和验收。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等, 及时处理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有关设计问题,并做好和保存相应的记录。参加设计各阶段的设计评审,对 在评审结论和意见中涉及到本专业的要求,应进行必要的设计更改并按时完成。本专业提出设计变更时, 应将信息和条件及时传递相关专业和设计人。

g)本专业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信息和条件及时传递相关专业和设计人。

h)需要时,对供方或合作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进行验证和记录。需要时,对顾客提供的设计产品 和设计资料进行验证和记录。

i)负责对本人完成的所有设计文件按规定要求进行标识。

j)对在校审中发现的不合格,按照处置意见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整改。需要时应配合设总制定纠正和预 防措施并具体实施,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k)积极参加公司和分院组织的业务技术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政治思想教育等活 动,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

25 校审人职责

a)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认真的校对,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的要求。 b)详细校对计算书。检查设计条件、基础资料是否完备。确认数据、计算公式、电算程序与方法、各 类系数、参数的选取及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是否与图纸一致。

c)检查《设计输入》《设计评审》的内容与被校对的图纸、计算书等设计文件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和遗 漏。

d)采用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是否准确恰当。

e)图纸、说明、目录等有关设计文件有无错、漏、碰、缺,是否符合本专业的设计深度和统一技术措 施的要求。

f)图面布局、比例是否合适,坐标、标高、总尺寸、分尺寸、数字、符号、图例、图标(包括会签) 等是否正确齐全。

g)如果计算书有重大错误,图纸不齐全或认为错、漏、碰、缺较多时,应退给设计人重新自校,改正 后重新校对。

h)检查设计更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其他专业的设计更改内容是否已对设计信息进行了传 递。

i)校对人应认真填写校对记录表。待设计人按校对意见修改后方可在图纸上签字。

26 审核人职责

a)审核人应参加本专业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制定。审核人应参加本专业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制定。 b)审核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先进、经济、安全。是否符合本专业的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是 否有违反“强条”的情况。否有违反“强条”的情况。

c)审核设备选型、材料选择和使用是否正确,是否经济合理、标准是否恰当。

d)检查设计文件、图纸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设计深度及技术措施要求。是否满足了设计输入的要求, 是否满足了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可实施性、适应性和时间性质量特性要求,是否满足合同 规定的要求。

e)发现错、漏、碰、缺较多应退给校对人重校。对存在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经分院总建筑师、总工程 师或技术质量部确认后可形式质量否决,退交设计人重新设计。

f)检查设计资料是否齐全,计算书是否经过认真校对,计算理论、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g)认真填写审核记录表,待设计人按审核的意见修改后,方可在图纸上签字。 h)检查应归档的资料和文件,评定质量等级。

第 22

设计院部门及岗位职责

27 办公室职责

27.1 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

a)组织起草公司各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岗位描述,组织起草公司工作流程。 b)拟定公司人力资源招聘方案和计划,在公司批准后具体实施。 c)起草或参与拟定人力资源培训计划,在公司批准后具体实施。

d)起草公司岗位人员能力评价准则,协助技术委员会进行技术人员岗位能力评价。组织起草公司绩效 考核方案与计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考核的具体事项,公司绩效考核方案与计划。

e)组织起草公司绩效考核方案与计划。

f)组织起草工资、激励、福利方案,核算人员薪酬标准,在公司批准后具体实施。

g)根据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和决定,起草或拟定人员进出、职务任免、薪酬调整等文件,在公司批准后, 具体实施。

27.2 劳动关系管理工作

a)组织起草公司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在公司批准后具体实施。 b)组织办理员工入院、离职、退休等手续。

c)组织社会保险基数增减变化的确认,具体实施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工作。 d)参与处理有关劳动争议。 e)参与工伤事故的内部确认工作。

27.3 职称与注册管理工作

a)组织起草职称与注册管理的各类文件,在公司批准后具体实施。

b)组织各类职称、注册等资格的考试、考核、申报、评审确认等工作。

c)组织实施注册师的注册、培训、聘用工作。

27.4 文秘与行政工作

a)负责公司的文秘工作,起草、印制、发放公司文件。 b)参与公司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并进行会议记录。

c)负责组织搜集与企业有关的来自各级政府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方面的信息。 d)负责公司内外部文件、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通知的传递。 e)负责对涉及保密文件的保管、借阅、处置和销毁的管理。

f)负责保管公司除设计生产以外的各类文件与合同文本,保管各级政府有关文件、人力资源档案、公 司大事记、公司会议记录和有关证章、奖品、奖杯、证书(包括获奖证书)礼品。

g)保管使用公司摄影摄像器材,保管各类非学术、科研、技术的影像资料。

27.5 宣传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

a)起草、拟定公司的内外部宣传计划,组织公司的内外宣传工作并实施。 b)负责组织起草企业文化建设方案与计划并实施。

27.6 其他工作

a)收集公司内外人力资源状况等信息,向公司提供分析数据。

b)负责起草公司在行政文秘方面的培训需求报告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c)起草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公司文件和本部门年度质量目标。 d)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落实。 e)落实公司的各项决定。

第 23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