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大全之如何理解取消句子独立性

如何理解取消句子独立性

“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是古代汉语中特有的语法现象。“之”字的这种独特作用,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被取消独立性的主谓结构在全句中作主语,表示语意未完,让读者或听者等待下文。

例1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师说》)

这句话中“师道不传”本来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独立的主谓句,但在整个句子中只能以一个主谓短语的形式作整个句子的一个成分——主语。

例2 “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例句中的“吾妻美我”本可以构成一个主谓句,但是加了“之”后,就变成了一个主谓短语而作整个句子的主语了。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甚善矣!子之治东阿也”等句子也是这种用法。

2.被取消独立性的主谓结构在全句中作宾语。

例3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 成了一个主谓短语,作“知”的宾语。

例4 “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勾践灭吴》)

全句的大主语是“寡人”,大谓语是“不知”,大宾语是“其力之不足”。“其力”“不足”之间加上“之”,取消独立性后变成短语,作为整个句子的宾语。

“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不知东方之既白”等句子也属于这种用法。

3.被取消独立性的主谓结构在全句中作状语。

例5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烛之武退秦师》)

“臣之壮也”如果没有“之”字,就变成“臣壮”(我年轻),这是一个独立的句子。加上“之”,“臣之壮也”就不是句子,而变成了一个短语,作整个句子的时间状语。

例6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捕蛇者说》)

“悍吏来吾乡”本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但加上“之”后,就变成了一个表时间的短语而作为全句的状语。

“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中的“始臣之解牛之时”,在全句中也是作时间状语。

4.两个被取消独立性的主谓结构连用,分别作主语和宾语。 例7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孤之有孔明”和“鱼之有水也”这两个取消了独立性的短语分别作主语和宾语,此句的谓语是“犹”。

5.被取消独立性的主谓结构分别作句子的主语和谓语。 例8 “公之视廉将军孰与秦王?”(《廉颇蔺相如列传》) 全句的主语是“公”,谓语是“视”。

6.被取消独立性的主谓结构作复句的一个分句。 例9 “虽我之死,有子存焉。”(《愚公移山》)

句子译为“即使我死了,但还有儿子在”。“我之死”被取消独立性后,作整个转折关系复句的一个分句。

“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假设关系复句)、“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假设关系复句)、“不患其众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耻也”(转折关系复句)等句子也属于这种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主谓结构在这些复句中,还是作分句的句子成分,用法和单句的句子成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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