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新的病历书写规范是卫生部在医改深化、医院信息化技术不断提高、医疗纠纷频繁及《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等情况下修订的,湖南省根据我省的情况进行了修订补充,保证了病历书写规范总的延续性,质控标准更注重从医疗安全去考评,更有实际意义。但任何一项规范都不可能做到完美,使实际实施时出现模糊和不适应。下面结合我院的情况进行一些解读。 一. 入院记录
入院记录格式和内容亦无须多讲,需要注意的是:
① 与本次疾病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记录,在中医病历如不按此要求则要扣分。 ② 既往史中,中医病历缺一项内容扣1分,西医病历中必须有传染病史、输血史、食物药物过敏史记录,三者任缺一项均是一个中缺。这也是从医疗安全(病人和住院医生)考虑的。 ③ 入院诊断:中医诊断有多个时,只要求写四个,证型诊断只要求写一个,修改、确诊、补充诊断需要写出并签名和时间,西医不做要求。
④ 再次入院记录,主诉写前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其时间(如反复咳嗽、咯痰15年,再发10天),现病史重点小结本次住院的前次住院及出院后到本次发病的情况,以往的住院仅交待住院次数和住院日期及因何种原因住院即可。既往史及以后的病史内容如无明显变化时,可写“见第
一次入院记录”。
⑤ 入院记录由经治医师以上(即有执照的)书写,再入院记录可由实习生书写(上级或带教老师签字)。中医病历如不按此,视为“丙级”(不合格)病历。
二. 首次病程记录:要由有执照的医师书写。 1、
病历特点中,临床表现应将病史包括既往史、体征中有助于该
病人的诊断、鉴别诊断特点写出,不能只写一句主诉。 2、
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和鉴别诊断要求条理清晰充分,有分析的
鉴别诊断。 ①对诊断依据。
a. 在诊断明确,只有一个诊断时,可按症状、体征、辅查依据依次列出;
b. 在诊断明确,有多个诊断时,应对每个诊断按上述顺序分条列出,如第2诊断以后的诊断是以往已明确的,可简化诊断依据,例如第2、3诊断分别为高血压病、糖尿病2型,可写为“高血压病、糖尿病:以往确诊为高血压病、糖尿病,一直在降压、降糖治疗”。
c. 在XX查因时,在列出症状特征等特点后,写考虑下列疾病(1、2、3)对每一个考虑的诊断列出其支持点、不支持点,进一步作何检查或治疗可确定或排除该诊断。
②鉴别诊断,A、B型病例不需要鉴别诊断(中西医皆同)。 a. 只针对第1诊断进行鉴别诊断。
b. 对诊断明确的不能简单地写“诊断明确,无需鉴别”或只写“症状体征及辅助资料可以鉴别等”,要有分析的鉴别。
c. 对XX查因的诊断,鉴别诊断已包含在所列疑诊中(要注意按要求写)。 3、
病例分型,按要求分型,要注意一下几点:
① 病例分型内容是湖南省增加的,目的是保证病人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② 分型是依据入院时的病情分的,在病人经一定时间(如12或24小时后)后出现病情变化的或因治疗原因引起病情变化的,不改变病例分型,除非当时病例分型错误,由上级医师修改签名。 ③ 病例分型中,C型病例是“不需要抢救的”,可下病重,也可不下病重,D型病例是需要抢救的,由此必须医嘱下病危,有病危通知告知书,有抢救记录(按抢救记录格式内容书写),有上级医师12小时内查房记录,上述内容每缺一项在西医病历都为一个中缺。在中医病例无抢救记录(或未按时完成)视为丙级(不合格)病例。 4、
诊疗计划,入院检查要有具体内容,如三大常规、肝肾功能、
血电解质、心电图等,不能只写“完善入院检查”,治疗亦要有具体内容,如青霉素静滴抗感染,止血敏静滴止血,TAT肌注抗破伤风等,不能只写抗感、止血、抗破伤风;不能只写“手术,择期手术,必要时手术”,要写预计的手术,如剖腹探查,骨折开放内固定等相对具体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