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案例分析 南北车合并案例分析
南北车合并后复牌五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与此同时,一分自查报告引发内幕交易质疑。报告显示,南北车双方多位高管及家属,在停牌前的半年内,曾买卖过各自公司或对方公司的股票,涉及北车董事长、部分高管等25人
在停牌前半年内买卖南北车股票,涉及北车董事长等25人,大部分人员称对合并不知情
南北车合并后复牌五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与此同时,合并预案中一段“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引起关注。这份自查报告显示,南北车双方多位高管及家属,在停牌前的半年内,曾买卖过各自公司或对方公司的股票。这引发外界对南北车相关人员存在内幕交易的质疑。
1月7日,中国南车、中国北车同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两家公司A股股票均在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5日和2015年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个别交易出现“赔钱”
1月8日,有媒体报道称,在南北车双双停牌前的半年,即2014年4月26日至2014年10月26日期间,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的多位高管及家属,都曾买卖过各自公司和对方公司的股票。
新京报记者查询南车北车合并预案发现,在预案第65至83页列有上述交易情况,涉及人员达25人,其中南车6人,北车19人。合并预案显示,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的股票自2014年10月27日起停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南车集团、中国南车、北车集团、中国北车及其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知情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参与本项目的中介机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交易停牌前6个月内,即2014年4月26日至2014年10月26日期间交易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A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且相关方出具了自查报告。
其中,中国北车交易南车股票的人员包括中国北车董事长崔殿国、中国北车总裁奚国华及配偶、中国北车董事会秘书谢纪龙、中国北车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高志及配偶和子女等17人。
在上述自查人员中,自查期间存在仅买入、仅卖出,以及先买入后卖出等交易行为。大部分交易有“赚到钱”,也有出现“赔钱”的情况。
其中,中国北车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高志的子女高久祎,以5.18元均价购入南车77100股,卖出均价为5.32元,总差价10794元。而中国北车董事会办公室业务主任胡刚,购入南车股票均价为4.63元,卖出均价为4.61元,共93100股,“赔了”1862元。中国北车资本运营部部长鄢德佳的配偶赵凤玉,购入南车均价为4.43元,卖出均价为4.27元,共15000股,“赔了”2400元。
根据自查报告股票买卖数据计算,部分自查人员在停牌后仍持有南北车股票,如果按买入均价计算,这些股票在复牌后收益已翻番。
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包括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等。
而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等。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如果这些人员买卖该证券,就构成了内幕交易。
南北车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称自己“不知道合并事宜”的说法可能“说不过去”。南北车合并,在国内市场近乎形成垄断,是明显利好。而称自己知晓合并,但未告知配偶的高层管理人员,其配偶交易股票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是否属于内幕交易,还需要根据交易行为是否存在明显异常等来判断,包括交易习惯、时间节点等。比如,从来没有开过户的人,突然开户交易,交易完成后又没有再买卖其他股票等。是否定性为内幕交易需要由证监会来进行调查和判断,如果构成,将移送司法。 比如需要公开披露买卖信息,买卖间隔不能超过六个月。公司高管是知情人的范围的一种,是构成内幕交易的前提,但是否构成内幕交易,还需要判定是否知悉内幕信息后完成交易,这需要监管部门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