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名词解释
部落:部落一般指原始社会民众由若干血缘相近的宗族、氏族结合而成的集体。形成于原
始社会晚期(即旧石器时代的中期和晚期)。有较明确的地域、名称、方言、宗教信仰和习俗,有以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组成的部落议事会,部分部落还设最高首领。
华夏:华夏也称“夏”、“诸夏”,又称为“华”或“诸华”。是古代居住于中原地区的汉民族的自
称,以区别四夷(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作为华夏民族自称也是他称的“华夏”、“诸夏”等用语,在春秋战国时期最为流行。华与夏二字在甲骨文中的地位非常崇高。古代汉族的自称。原指中国中原地区,后包括中国全部领土。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以华夏为主体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广大聚居区内,逐步实现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华夏开始成为稳定的族体,为汉民族的形成奠定基础。秦汉以后,华夏族这一称谓先后为“秦人”、“汉人”乃至“唐人”所代替,但“华”作为中国民族的概念,并未消失。近代出现“中华民族”的概念后,遂以中华民族作为中国各民族的总称
可汗:可汗,又称大汗,简称汗,源于王朝、神灵和上天,阿尔泰语系民族对首领的尊称,
最早出现于3世纪鲜卑部落,记载于《宋书》,类似于汉字的天子;古代北亚阿尔泰语系游牧民族鲜卑、回纥、柔然、高车、突厥、吐谷浑、铁勒、女真等建立的汗国,其君主或政治首领皆称可汗。最初,这个称呼是部落里部众对首领的尊称。
萨满教:萨满教是在原始信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民间信仰活动。流传于中国东北到
西北边疆地区操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蒙古、突厥语族的许多民族中,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赫哲族和达斡尔族到20世纪50年代初尚保存该教的信仰。对这些民族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习俗等各个领域产生过重大影响。因为通古斯语称巫师为萨满,故得此称谓。萨满曾被认为有控制天气、预言、解梦、占星以及旅行到天堂或者地狱的能力。它以崇奉氏族或部落的祖灵为主,兼西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的内容。崇拜对象极为广泛,有各种神灵、动植物以及无生命的自然物和自然现象,没有成文的经典,没有有宗教组织和特定的创始人,没有寺庙,也没有统一、规范化的宗教仪礼。
氏族:原始社会中以相同的血缘关系结合的人类社会群体,其成员出自一个共同的祖先。
大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他们往往用一种动物或植物作为本氏族的图腾标记。在氏族中,婚姻有一定的规定,禁止长辈与晚辈之间的通婚,也排斥兄弟姐妹之间的婚配,甚至禁止与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婚配。氏族成员的地位平等,集体劳动,平均分配,财产共享。公共事务由氏族首领管理,重大事务由氏族成员组成的氏族会议决定。氏族社会先后经过母系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大约在铜石并用时代由于私有制的发展而解体。氏族是相信有共同祖先的一群人,一般具有共同的图腾。
西域:西域狭义上是指玉门关、阳关以西,葱岭即今帕米尔高原以东,巴尔喀什湖东、南
及新疆广大地区。而广义的西域则是指凡是通过狭义西域所能到达的地区,包括亚洲中、西部地区等。西域(西域到了后来演变为我国的西部地区的含义,所以青海、西藏亦是属于西域的范围。清代的“西域”的范围位东起敦煌以西,西至巴尔喀什湖及葱岭,南至拉萨界,北至俄罗斯及左右哈萨克界,青海西南地域、西藏北部地域很多也在其中。)汉 以来对玉门关 、
阳关以西地区的总称。狭义专指葱岭以东而言,广义则凡通过狭义西域所能到达的地区,包括亚洲中、西部,印度半岛 ,欧洲东部和 非洲 北部都在内。后亦泛指我国西部地区。《汉书·西域传序》:“ 西域 以 孝武 时始通,本三十六国,其后稍分至五十馀,皆在匈奴 之西,乌孙之南。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东西六千馀里,南北千馀里。东则接汉 ,阸以玉门 、阳关 ,西则限以葱岭 。”南朝宋谢惠连《雪赋:“臣闻雪宫建於东国,雪山峙於西域。” 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四:“时 林文忠公已由西域赐环,文宗特诏起之田间。”
行省制度:行省制度 即 行省制 。
元世祖时期,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地方机构也改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从此,地方政治制度进入划省而治的阶段,一直延续至今。它在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治的目的,同时也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简述汉朝和亲政策
这是中国历史上西汉王朝对当时的北方民族“匈奴”采取的一种外交政策。和亲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汉朝主动送公主和大量的财物给匈奴,使他们停止对汉朝的骚扰,第二个阶段是汉武帝时期,是匈奴主动请求和亲。
汉朝的和亲政策并没有化解民族矛盾,而是暂时缓和了民族矛盾.因为,采取和亲政策的原因是当时的汉朝政权没有足够的力量(其中包括军事力量)来打击或解决民族矛盾,所以和亲政策是汉朝统治者的被动政策,不能根本性地解决问题.
从汉高祖到汉武帝时期,西汉的主动和亲政策没有收到好的效果,匈奴仍然入侵,还杀死百姓,到汉景帝时期,国家实力增强,匈奴就没有大规模的入侵了。到了汉武帝时,国家强大起来,和亲政策发生了变化。
在公元前127年、公元前121年和公元前119年,汉武帝三次派大将卫青、霍去病等率兵反攻匈奴,彻底解除了匈奴的威胁。这时候,匈奴打算和亲,让汉朝还像原来那样臣服于他。汉武帝不同意,他要求匈奴派儿子到汉朝做和平人质,而且要反过来向汉朝称臣。双方在地位方面没有达成协议。
到汉宣帝时,匈奴国势力衰落,加上内部战争,匈奴王呼韩邪单于决定归顺汉朝,他派儿子到汉朝做人质。后来在汉元帝时,元帝派王昭君嫁给他,双方实现了和平。
同时,汉朝还和乌孙和亲,乌孙在现在甘肃的祁连山和敦煌一带,后来迁移到巴尔咯什湖东南、伊犁河一带。汉朝和乌孙和亲,联合乌孙夹攻匈奴,最后在公元前71年使匈奴受到致命打击,从此衰落下去。
汉朝的和亲政策对维持北方的和平起到了很大作用,也促进了双方的经济和文化交流。
简述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内容及意义
(一)内容:1、 整顿吏治。制定俸禄制,杜绝官吏贪赃枉法。
2、 颁布均田令。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保证了赋税收入和徭役征发。 3、 迁都洛阳。加强了对中原的统治。
4、 学习汉族文化,仿照汉人的典章制度和生活方式,提倡说汉话,改鲜卑复姓为汉字单姓,禁穿胡服,仿南朝制定官吏,妇女冠服,提倡与汉族通婚。
(二)意义:1.北方社会经济有了明显发展:农业生产工具得到改进,兴修水利、开垦荒
地,粮食产量增多,畜牧业得到发展。手工业生产日益活跃,商业活动也日趋活跃。 2.政权封建化加速:迁都洛阳以后,鲜卑统治者接受了汉族先进文化制度,大大加速了北魏政权的封建化进程,对北魏社会政治生活乃至整个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促进了民族的交流和融合:北魏孝文帝改革不仅缓和了民族矛盾,巩固了封建统治,
更促进了民族的大融合,为结束长期分裂局面,重新走向国家统一奠定了基础。促进了民族大融合。
①.经济:均田制、租调制; ②.政治:改革官制,固定官治,整顿吏治,选官用人,注重才干。打破士族为官的界限,颁行俸禄制度,制定律令,迁都洛阳,变革地方基层组织机构,实行三长制; ③.社会风俗:禁胡服胡语,倡导着汉服说汉话,改革丧葬风俗,改姓氏,定姓氏,提倡胡汉通婚,崇礼崇儒,兴复礼乐 (移风易俗); 评价:①孝文帝改革是当时北方长期以来,奴隶制与封建制两种社会形态相互斗争并互相转化的结果,是民族斗争与民族融合的结果,改革顺应了北魏社会的客观要求,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具有重大的进步作用和历史意义; ②.加速了北方民族融合的历史进程,使少数民族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历史性的进步,这场变革也促进了北方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中原地区呈现出繁荣景象; ③.这一改革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孝文帝是历史上优秀的少数民族政治家与改革家,为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④.但孝文帝推行全盘汉化政策,也加速了鲜卑贵族的腐化,加剧鲜卑内部分化。
简评骨力裴罗
骨力裴罗:即逸标必或怀仁可汗骨力裴罗,唐时回纥可汗。回纥族。姓药罗葛氏。成为回纥诸部的首领。天宝初为叶护。744—747年为汗。天宝三年(744年)统一九姓诸部,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