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 调度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调度室是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煤质、洗选、外运等生产环节的指挥中心和工作机构,实行综合调度。

第二条 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安全生产为中心,指挥各生产系统正常运作,组织和协调生产准备工作,全面、均衡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第三条 调度工作的作用是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综合平衡,及时反映和解决生产中的矛盾和薄弱环节,使整个生产过程均衡、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 调度工作要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下级必须服从上级。

第二节 调度室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调度室负责公司系统内日常产运销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对公司年度计划、月度作业计划进行实施和平衡;对产运销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调度;对公司下达的有关任务和需要承办的事项进行催办和落实,及时掌握各单位生产运行情况,不断进行协调,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的通知、通报、指示、指令、决议及时下达,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对基层汇报的安全生产情况,出现重大问题,如实迅速地逐级上报,并提出建设性的处理意见。

第七条、负责组织召开整个产运销系统月度生产计划平衡会、早调度会,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调度室根据规定,有权对外委单位的生产、安全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统一协调调度,行使调度职权。有权对各厂、各部门执行调度会指令的情况进行处罚。

第八条、根据生产运行的需要,下发有关调度文件和发布有关信息。调度通知、调度通报、调度命令是传达领导指示,进行工作部署的重要手

段,属于重要公文,具有同级正式文件的同等效力,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第九条、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指挥生产,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度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了解事故原因,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对日常安全汇报不断进行分析,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条、调度人员有权召集或参与有关生产、基建会议。

第十一条、根据领导指示和生产需要,有权调动人力、物力以及车辆,各单位必须坚决服从命令。

第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检查计划、生产、安全措施和领导指示的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配合工作。

第十三条、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按时编制各种报表,做好调度日报、月报和调度台帐及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析资料,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信息、数据、情况要及时分析、上报,根据领导的指示下达处理意见。 调度要规范办事规则,建立统一规范的调度文件,凡下达的调度通知、通报、命令都要有正式编号和领导审批意见,对各种指示、文件和资料统一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拟定和提出调度系统管理规范和标准的意见,规划和完善调度系统的现代化建设方案,抓好 调度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逐步完善调度的网络化、可视化、自动化,建立起一整套自上而下的现代化调度系统。

第三节 调度装备

第十五条 调度室必须配备多功能综合调度台,足够的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各种安全生产监测系统。

第十六条 综合调度台必须设直通或直拔电话,且具备录音、放音、视频会议功能;公司与基层单位调度室的计算机调度统计报表处理系统、信息传递系统和各种安全生产监测系统要实现联网并可以正常使用。

第四节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指挥机构,实行公司、基层两级调度,且要成立综合调度室及配备专职调度人员。在业务上,上级调度对下级调度有领导权,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

第十八条 调度室要按照以满足工作的需要十为标准配备自身素质高,责任心、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性较强的调度人员,以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调度。

第五节 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 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除值班调度员外,每天安排一名公司领导和两名业务部门领导值班。值班人员主要是公司各分管领导、总经理助理、和机关相关部门的正、副职、主任工程师等。调度值班领导全权负责指挥当日的安全生产外运等工作。出现问题值班调度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传达领导的指示,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第二十条 逐级汇报制度 (一)班、日汇报制度

调度室每班向公司领导及集团调度室汇报安全、生产、洗选、外运装车等完成情况,收集各单位当日的完成情况数据信息,并上报集团调度室。

(二)旬、月汇报制度

按旬、月向公司领导和集团调度室上报安全、生产、外运、煤质计划和完成情况,并对旬、月完成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总结。

(三)专题汇报制度

对领导和上级调度室布置的专题任务,按要求的时间、内容进行专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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