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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冀人口发〔2009〕12号

河北省人口和计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北省全员人口信息录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现将《河北省全员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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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全员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工作要求和我省实际,切实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录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整体思路

截止到2005年底,我省已建成全省育龄妇女数据库。目前该数据库包含6200万人的基础信息(其中育龄妇女及近10年退出育龄期的妇女1760万人、育龄妇女配偶1750万人、子女2692万人),约占全部人口的85%以上,为实现全员人口管理提供了宝贵的信息资源。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实现全员管理的时间要求,减少全员个案信息录入量,决定以河北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HBWIS2004(以下简称HBWIS2004)为基础,通过改造信息流程,规范信息录入口径和统计口径,使其适应“全员管理”模式,完成全员人口原始数据的采集。各市完成全员人口数据的采集后,将数据上报至省人口计生委,待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PIS)软件开发完成后,由省统一将HBWIS2004数据整体导入PIS系统中。

补充完善后HBWIS2004系统数据库包括三部分人口信息:女性信息(包括已管理妇女信息和增加的未纳入管理的女性信息)、男性信息(包括已管理配偶信息和增加的未纳入管理的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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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和子女信息,通过户编码建立家庭关系。人口统计时,同时统计这三个部分的人口信息。

PIS系统建成后,HBWIS2004系统和PIS系统将并列运行一段时间,保证全省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转。为适应HBWIS2004系统“全员管理”模式需要,省人口计生委将调整查询模板和统计报表模板,并下发至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使用。

二、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调研及制定实施方案阶段

2009年4月中旬前,征集部分试点单位意见,理清工作流程,在保证质量、简化基层工作程序的前提下,制定实施方案。

(二)摸底及补充完善资料阶段

4月下旬至6月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集中核实、登记和补充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具体安排为:

1、4月20日至30日,各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全员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本辖区开展该项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工作进度计划。

2、6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全员人口信息的核实、登记和补充完善工作。具体可依据HBWIS2004系统,提取并打印以已婚育龄妇女为主线的全部(含注销)人口信息摸底表,并与公安户籍(户口)、新农合等信息资料进行比对,修正、补充完善已管理人口信息,增加未纳入管理的人口信息。 (三)信息录入及软件转换衔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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